(一) 本服務僅限蝦皮店到店指定門市(部分地區蝦皮店到店門市、蝦皮店到店智取門市及合作門市不提供本服務,實際服務地區及門市悉依蝦皮APP及平台之即時公告為準),包含「門市取貨服務」與「門市取貨付款服務」:
(二) 賣家接獲蝦皮系統之出貨通知後,應在備貨期限內於蝦皮平台申請寄件編號,並自行列印蝦皮貨件標籤與南北裝箱單並張貼於標示規範位置,將以指定規格紙箱包裝之貨件於指定時間內送至蝦皮店到店門市依規定寄貨。若賣家未於蝦皮系統指定備貨期限內將貨件送至蝦皮店到店門市,將計算遲延出貨率,並按賣家計分系統計分。詳情請參閱賣家中心公告之賣家計分系統及遲延出貨率相關公告文章。若賣家違反蝦皮店到店相關規範,導致賣家經蝦皮認定未於指定備貨期限內完成寄件,仍將納入遲延出貨率,是否完成寄件以蝦皮店到店認定為準。
(三) 貨件經門市人員或賣家自行刷入裝箱單編號(部分蝦皮店到店不提供自助寄件服務,依蝦皮平台公告為準),將由物流商配送貨件至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驗收後再配送至買家指定蝦皮店到店門市,並由蝦皮以APP推播、行動電話簡訊(以下稱「簡訊」)或LINE通知型訊息等方式通知買家至蝦皮店到店門市取貨或付款取貨。(LINE通知型訊息之設定及相關說明,請參閱蝦皮購物隱私權政策。)
(四) 賣家將貨件交付予蝦皮店到店時,即無法取消寄件或替換貨件。若賣家使用蝦皮店到店(包含智取門市)內多媒體服務機之自助寄件功能,賣家應按寄件規範將裝箱單條碼逐一刷入系統、收取寄件收據並將貼有南北裝箱單的指定規格紙箱放置/投入指定之隔日到貨自助寄件區始完成交付,且寄貨後即不得取消寄件或換貨。若賣家將貨件送至蝦皮店到店(包含智取門市)任一門市時,該貨件之訂單已被取消,蝦皮店到店(包含智取門市)有權拒收該貨件。所有貨件之交寄與驗收狀態,以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的驗收紀錄為認定標準。
(五) 賣家未將指定規格紙箱正確放入隔日到貨寄件區或投入智取門市之隔日到貨寄件區、紙箱未貼南北裝箱單或貨件內容分箱錯誤,導致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查驗失敗,蝦皮得認定未於指定備貨期限內完成寄件。且若賣家未完成交付卻將貨件滯留於門市或自助寄件區時,則蝦皮店到店門市皆不負保管責任,蝦皮得依本服務條款第三條第四項方式退回該貨件。
二、費用
(一) 若買家選擇「蝦皮店到店 - 環保無包裝」(部分地區蝦皮店到店及合作門市不提供本服務,實際服務地區及門市悉依蝦皮APP及蝦皮平台即時公告為準)物流選項取貨之物流服務費:蝦皮將另行向賣家收取環保無包裝交寄處理費,收費標準依蝦皮平台或賣家中心不時公告為準。
(二) 本條約定之環保無包裝交寄處理費將由賣家支付,並將由買家支付予賣家之費用中扣除。
三、寄件規則
(一) 貨件及寄件規範
(二) 寄件規範
(三) 因賣家未將貨件按時交寄導致買家受有損害或衍生糾紛時,除有可歸責於物流商、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或蝦皮店到店門市之事由外,概由賣家自行負責。
(四) 標籤規範
1. 標籤狀態
(1) 蝦皮提供之「蝦皮商品編碼」為商品貨件識別之唯一依據,「蝦皮商品編碼」無任何特定訂單與買家資訊;又,每件貨件包裝上只可有一張包含「蝦皮商品編碼」之出貨標籤(寄件單),包裝上任何一面不可有多個出貨標籤的條碼,如不符規定將以「驗退」處理。
(2) 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備有高感應的雷射條碼掃描設備,標籤條碼品質以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實際判讀作為基準,若發生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無法刷讀視為條碼品質異常,但若賣家可舉證條碼無誤,則由三方另議之;賣家並同意蝦皮撿貨中心系統於刷讀「蝦皮商品編碼」條碼時,將自動偵測賣家當下尚未完成交寄且完成要號之訂單與貨件資訊,並按以下時間邏輯自動匹配買家訂單: 優先匹配交寄昨日14:00-交寄當日13:59的訂單 > 交寄昨日14:00前的訂單 > 交寄當日13:59後的訂單。
※請注意: 以上的訂單定義僅限於平台上買家已下單完畢、賣家已索取寄件編號、且尚未被取消的訂單,另由於當日訂單將優先於昨日訂單進行匹配,若您未交寄足夠之貨件或貨件經「驗退」,可能致使訂單延遲未完成出貨,請自行確認交寄貨件數量與訂單時間。
(3) 出貨標籤上,如發生下述狀況,貨件不予驗收,以驗退處理:
(4) 上述異常狀況發生時,貨件不予驗收,以驗退處理。若賣家提出需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協助,且經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確認在可處理範圍內,將向賣家收取處理異常狀況所生之費用。
(五) 賣家寄件異常狀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如有任何以上情事或類似情事,致貨件無法配達指定取貨門市/退回退貨門市者,除您在蝦皮店到店門市交寄的所有貨件將額外收取按貨件金額2%計算的預刷交寄處理費(每次收取自違反最快隔日起至少30日或依情節嚴重程度調整之期間)外,蝦皮店到店並得不通知賣家,依據違反情節與次數,為以下懲處:
(六) 就(四)及(五)所述寄件異常之貨件,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得退回貨件並通知賣家限期取回。因此所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處理費及宅配運費)由賣家負擔,且不返還運費及無包裝交寄處理費。若賣家逾期未取退回貨件、逾期未提供宅配資訊、拒收貨件、或因其他可歸責於賣家之事由導致貨件無法順利配送時,將由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執行拋棄作業,因此所生之費用由賣家負擔,且賣家同意不對蝦皮及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求償。
(七) 因下列事由所引起貨件之遺失、毀損、遲延送達等損失時,物流商、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或蝦皮店到店門市皆不負任何賠償責任,亦不返還運費:
四、買家取件規則
(一) 委託配送之貨件送達指定蝦皮店到店門市後,由蝦皮以蝦皮APP推播、簡訊或LINE通知型訊息通知買家前往該門市領取貨件,買家並同意同一訂單之複數貨件抵達指定蝦皮店到店門市之時間可能不同一。
(二) 蝦皮店到店門市: 買家至其所指定之蝦皮店到店門市取貨時,應將買家之全名與行動電話號碼末三碼告知該蝦皮店到店門市之人員,或於報到機輸入完整取件資訊(如行動電話號碼、取件代碼、取件驗證碼等)並列印報到單,如為取貨不付款貨件需一併出示「與貨品上買家姓名相符且附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若已於報到機上輸入取件驗證碼即不需出示,惟部分蝦皮店到店門市可能不提供本服務),始能完成取貨,買家並應妥善保管收據。
(三) 蝦皮店到店智取門市: 買家至其所指定之蝦皮店到店智取門市取貨時,應依現場公告指示至報到機輸入完整取件資訊(如行動電話號碼、取件代碼、取件驗證碼等)並完成報到後,方能開啟智取櫃領取貨件;如為領取貨到付款之貨件,買家完成報到後應持報到單至自助繳費機繳費,完成繳費方能開啟智取櫃領取貨件,買家應妥善保管繳款收據。智取櫃一經開啟視為買家已經完成取件,若買家將貨件滯留於智取櫃內,蝦皮店到店不負保管責任。
(四) 若買家取件後發現領取貨件錯誤,應即刻聯繫蝦皮客服,並依照蝦皮客服指示處理。倘未依照客服指示導致實際物品買家主張權利時,蝦皮除將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外,如受有損害亦得請求損害賠償。
(五) 買家取貨後,如因貨件瑕疵、貨件內容或數量錯誤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蝦皮(例如:天災地變、搶劫等)而要求退貨、退款或有其他請求或主張,應由買家依照蝦皮之退貨退款政策與賣家協調並透過蝦皮APP或蝦皮平台申請退貨退款事宜後,依照蝦皮指示將貨件寄回賣家,門市人員不負責於取貨當下協助處理退貨退款事宜,若買家取貨後將貨件滯留於門市內,蝦皮店到店不負保管責任。
(六) 買家或授權人士成功於報到機輸入取件驗證碼後,將視為有權限取貨之人,蝦皮店到店門市人員將貨件交付後、或蝦皮店到店智取門市自動開啟取件櫃後,視為買家本人或授權人士已完成取件流程。買家應自行妥善保管取件驗證碼,若未經授權之人使用取件驗證碼成功領取貨件,蝦皮概不負賠償責任。
五、退貨
(一) 若賣家將貨件送至蝦皮店到店門市(包含智取門市)交寄,買家應於貨件送達指定之蝦皮店到店門市後,於蝦皮平台公告之規定時間內完成取貨。否則貨件將退回蝦皮店到店退貨門市,並由蝦皮以蝦皮APP推播、簡訊或LINE通知型訊息通知賣家前往領回貨件。
(二) 退貨作業包含「驗收失敗貨件」、「逾期未領貨件」與「買家申請退貨貨件」(以下合稱「退回貨件」)之處理:
1. 蝦皮店到店門市:
賣家至蝦皮店到店退貨門市領回退回貨件時,應將賣家之全名與行動電話號碼末三碼告知門市人員,或於報到機輸入完整取件資訊(如行動電話號碼、取件代碼、取件驗證碼等)並列印報到單,並出示「與賣家姓名相符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若已於報到機上輸入取件驗證碼即不需出示,惟部分蝦皮店到店門市可能不提供本服務),始能領回退回貨件。如未能提供證件或不符合證件者,蝦皮店到店得拒絕寄件者領件。
2. 蝦皮店到店智取門市:
賣家至蝦皮店到店退貨門市為智取門市領回退回貨件時,應依現場公告指示至報到機輸入完整取件資訊(如行動電話號碼、取件代碼、取件驗證碼等),始能領回退回貨件。如未能正確輸入,將無法領取貨件。
(三) 賣家或授權人士成功於報到機輸入取件驗證碼後,將視為有權限取貨之人,蝦皮店到店門市人員將貨件交付後、或蝦皮店到店智取門市自動開啟取件櫃後,視為賣家本人或授權人士已完成取件流程。賣家應自行妥善保管取件驗證碼,若未經授權之人使用取件驗證碼成功領取貨件,蝦皮概不負賠償責任。
(四) 賣家領回後若發現退回貨件錯誤,應立即連繫蝦皮客服並依其指示辦理,如未妥適處理概由賣家自行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五) 賣家應於貨件送達蝦皮店到店退貨門市之日起算七日內領取退回貨件,逾期未領取退回貨件,該貨件將退回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蝦皮將通知賣家並委由宅配業者將貨件送回賣家,賣家應於蝦皮通知後十五日內提供宅配資訊以利蝦皮將該貨件以宅配方式寄回,並由賣家負擔因此所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處理費及宅配運費),且不返還運費。若賣家逾期未提供宅配資訊、拒收貨件或因其他可歸責於賣家之事由導致貨件無法順利配送時,即視為賣家拋棄貨件所有權及取回退貨貨件之權利,將由蝦皮或蝦皮店到店逕行銷毀、拋棄或處理該貨件,因此所生之費用由賣家負擔,且賣家同意不對蝦皮及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求償。
六、門市關店
(一) 賣家使用本服務寄貨後,如發生天災或買家所指定之取件門市因故暫時或永久關閉之情形,蝦皮將發送門市關閉通知,買家應於通知後48小時內重新選擇取件門市。若未於時限內重選,蝦皮將通知賣家及買家該筆訂單將不成立,且該貨件將退回退貨門市,並依第五條退貨之約定辦理。若退貨門市亦有門市關店情形,賣家應於收到門市關閉通知後48小時內重新選擇收件門市,若未於時限內重選,蝦皮將通知賣家並另以宅配方式配送該退貨貨件予賣家,賣家應配合提供宅配資訊。
(二) 若賣家拒絕受領或退回前述宅配貨件、或未於蝦皮通知後15日內提供宅配資訊,則視為賣家拋棄該貨件權利,由蝦皮自行處理,因此產生之處理費用由賣家負擔。
七、貨件毀損或遺失之賠償及責任限制
(一) 賣家使用本服務委託配送之貨件,如於配送期間因可歸責於蝦皮或物流商之事由而有全部或部分毀損或遺失之情形,由蝦皮確認責任歸屬後通知賣家,賣家僅得請求由可歸責者在通知後十個工作天內於毀損或遺失貨件價額(以蝦皮平台系統之訂單金額為準)之範圍內就賣家之直接損害負賠償責任,惟每筆訂單賠償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0,000元整(含稅,含原寄貨費用)。若賣家對於貨件毀損或遺失之資訊有任何疑問時,應於收到該資訊後一個月內向蝦皮提出證明文件申訴之,否則視為賣家放棄該權利,不得再異議;賣家同意捨棄毀損貨件之所有權,並同意蝦皮或物流商得逕行處分該等貨件(包括但不限於拋棄或銷毀等方式),嗣後不得對蝦皮或物流商就該貨件所為之處分提出任何異議或主張。
(二) 賣家貨件如違反本服務規範、蝦皮服務條款或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等規定,因此造成內容物及其他貨件毀損,或致蝦皮或第三人權益受損者,應由賣家自行負責,並對蝦皮及第三人負完全賠償責任。
(三) 若因賣家貨件本身之瑕疵或其他事由,致發生消費糾紛時,除有可歸責於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蝦皮店到店門市或物流商之事由外,應由賣家負責處理,概與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蝦皮店到店門市或物流商無涉。
(四) 買家取貨後,如因貨件本身瑕疵、錯誤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蝦皮之事由,而要求退貨及/或退款或有其他請求或主張,應依照蝦皮平台公告之相關政策處理。
(五) 若蝦皮賣家中心之貨物資料(包含寄貨及退貨)與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之實際貨物不符時,應以賣家及蝦皮店到店撿貨中心實際驗收之貨件品項及數量為準。
八、本服務之責任限制
(一) 因系統維護、維修、軟硬體設備更換或搬遷等事由,蝦皮得於蝦皮網站或APP上公告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二) 除因蝦皮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蝦皮對於因下列事由所致之服務暫停或中斷、交易無法進行、資料遺失或毀損、錯誤、或其他因此所生之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1. 本服務或合作廠商之電信、電腦系統及其他軟硬體設備因故發生損壞、當機、錯誤、遲滯、中斷、或無法傳遞者;
2. 資料於網路傳輸或處理過程中發生錯誤或遺漏者;
3. 因本服務或合作廠商之系統進行例行性維護、搬遷、更換、升級、或維修所致者;
4. 因備份錯誤或失敗所致者;
5. 因第三人之行為、或非蝦皮所得完全控制之事由所致者。
(三) 因不可歸責於蝦皮之事由(例如:天災、事變、第三人非法行為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所造成之損害,蝦皮概不負賠償責任。
(四) 用戶瞭解、並同意,本服務僅依其當時所設定、或其後所修改之方式及條件,對用戶提供服務,蝦皮與物流商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方式保證本服務符合用戶之任何特定需求或期待,亦不保證本服務得不受干擾或及時地提供服務,並僅確保依用戶所留存資料發送資料、簡訊或LINE通知型訊息、APP推播訊息或電子郵件予用戶。
(五) 用戶同意,不論基於任何事由,如蝦皮及/或物流商依法或依約應對用戶負損害賠償責任,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蝦皮及/或物流商對於用戶之損害賠償責任,以每筆訂單新台幣 20,000 元(含稅)為賠償責任之上限(含原寄貨費用)。
九、違約及服務之終止
(一) 用戶違反本服務條款、違反蝦皮平台服務條款及政策,或有違反法令之情形時,蝦皮得不經事先通知,暫停、拒絕或終止用戶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二) 蝦皮得基於公司營運或與合作廠商間契約關係之考量,隨時公告停止提供本服務、或變更本服務內容或提供方式之全部或一部。
(三) 蝦皮有權檢視用戶的蝦皮到店到寄取件情形,如經蝦皮判斷用戶有以下情形或其他不正常使用本服務之情形,蝦皮得不經事先通知,暫停、拒絕或終止用戶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用戶不得向蝦皮提出任何異議或主張(包含申請遲延補償):
1. 同一賣場內「蝦皮店到店 - 環保無包裝」之訂單送達取件門市後買家未取件之紀錄異常或過多。
2. 同一賣場內「蝦皮店到店 - 環保無包裝」之訂單因買家未取件而退回至退貨門市後賣家未取回退件貨件之紀錄異常或過多。
十、其他約定
(一) 賣家了解並同意開通本蝦皮店到店環保無包裝(門市交寄)服務後,不得再使用蝦皮店到店物流交寄服務。
(二) 若使用本服務有任何問題或爭議,請洽蝦皮客服或賣家服務窗口協調之。
(三) 用戶如有違反本服務規範之情事,應負責處理解決一切衍生之事宜,並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若蝦皮因此受有損害,用戶應負賠償責任。
(四) 不可抗力條款:任一方若因天災、政府之命令、暴動、戰爭、罷工、火災、洪水、爆炸、法院命令、或任何非該當事人所得合理控制之事件而導致該當事人無法或遲延履行本服務規範要求之義務者,該方不負任何違約責任。
(五) 除本服務規範特別約定之事項外,於蝦皮平台公告的其他蝦皮政策(包括但不限於蝦皮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退款與退貨政策)及已簽署的蝦皮賣家合約條款內容,仍繼續適用。
(六) 蝦皮得隨時透過在蝦皮平台公告或以APP通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的方式,修改或更新本服務規範之內容。用戶於公告之修改版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服務的行為,應視為同意該修改內容。
(七) 本服務規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本服務規範如涉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最後修訂日期: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