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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與政策] 蝦皮商城賣家約定條款

蝦皮提供網路行動購物平台,賣家擬在該平台出售商品或服務,經雙方同意簽訂本蝦皮商城賣家約定條款(以下簡稱「本合約」)如下,以資共同信守:

 

PART A:定義及範圍

 

1.   定義及解釋

本合約包含蝦皮政策。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蝦皮政策內就名詞的定義和解釋適用於本合約。

 

2.   本合約適用範圍

2.1   於賣家遵守本合約之條款及條件前提下,蝦皮同意提供以下非專屬的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給賣家:

(1)  在本平台刊登賣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

 

(2)  使用蝦皮賣家中心

 

(3)  其他依蝦皮政策提供給賣家的服務

 

2.2   本平台、蝦皮賣家中心及本服務

(1)  外觀及風格:蝦皮保有控制本平台和本服務的外觀及風格之權利。

 

(2)  委託或轉包:蝦皮保有將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義務委託或外包給關係企業或任何第三方服務提供者之權利。

 

(3)  修改本平台及/或蝦皮賣家中心:賣家確認並同意蝦皮保有不經事先通知隨時修改、升級、暫停、中止或移除本平台及/或蝦皮賣家中心部分或全部的資訊、功能、服務或產品之權利,除本合約另有約定或雙方另有書面協議外,蝦皮不因此對賣家負擔任何責任。

 

(4)  廣告:蝦皮保有在本平台或其他自行選擇的媒體、平台行銷和宣傳賣家或其商品之權利。蝦皮得為行銷本身或任何第三方的服務或產品之目的在本平台及/或蝦皮賣家中心放置橫幅廣告或其他廣告材料。

 

2.3   賣家對本平台的使用

(1)  蝦皮政策:賣家確認並同意蝦皮政策構成本合約之一部分,且蝦皮政策可能隨時修改或更新,賣家繼續使用本平台之行為應被視為賣家同意該修改或更新。當最新版本的蝦皮政策和本合約條款內容之間有任何衝突時,應以最新版本的蝦皮政策為準。

 

(2)  準確性和價格有效性:賣家刊登在本平台的商品價格或其他與其商品有關的資訊之準確性及/或有效性,應由賣家負完全責任。

 

(3)  驗證碼

i.關於供辨識賣家身分以登入本平台或使用本平台上任何功能的密碼(以下簡稱「驗證碼」),賣家同意:(a)保持驗證碼的機密性,(b)確保每次使用後登出帳戶,及(c)知悉或懷疑可能有未經授權使用驗證碼或帳戶、或驗證碼的機密性已被破壞的情形時,應立即通知蝦皮。

 

ii.賣家同意對任何以驗證碼登入本平台或使用蝦皮賣家中心過程中的行為(不論是否經賣家授權)及蝦皮依據上述過程中的指示或行為採取的相應行動負完全責任。

 

(4)  賣家於本平台使用的名稱:經蝦皮事先書面核准,賣家得於本平台使用與簽訂本合約的登記公司名稱不同之使用者名稱。

 

2.4   在本平台刊登商品銷售

(1)  以賣家簽署本合約為前提,蝦皮同意刊登賣家商品於本平台銷售。

 

(2)  蝦皮保留依其單方考量認為有下列任一事由時拒絕或中止在本平台上刊登賣家商品的權利:

i.刊登該商品可能對本平台上商品銷售多樣化的目的沒有助益;

 

ii.賣家違反或不具備能力履行本合約或其與買家間成立的合約義務;

 

iii.刊登或銷售該商品違反蝦皮政策。

 

2.5   賣家和蝦皮於本合約所建立的關係中是完全獨立的合約當事人,互無代理關係。

 

3.   費用

3.1   賣家知悉並同意,蝦皮得針對本平台或蝦皮賣家中心提供的特定服務或功能收取費用(以下簡稱「收費服務」)。藉由使用收費服務的行為,賣家即同意支付蝦皮依蝦皮政策或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相關費用。

 

3.2   除非另有約定,賣家應負擔因收費服務產生的增值稅。

 

3.3   賣家同意蝦皮得逕行從買家支付的購物款項中扣除賣家應給付蝦皮的收費服務費用及任何適用的稅款。

 

PART B:線上銷售和供應商品

4.   買家合約的基礎

 

4.1   賣家同意在任何時候都應以其自身名義進行商品的銷售和供應,並應採取所有必要步驟和預防措施避免其商品被誤認為蝦皮的商品。

 

4.2   關於商品買賣的合約或協議均直接且僅成立在賣家與買家之間。蝦皮不因提供本平台而有義務就商品的銷售或供應和買家簽訂任何契約。

 

5.   蝦皮的權利

因下列任一情形,蝦皮有權拒絕接受或取消任何買家訂單:

i.     買家要求將商品寄送到非本平台服務所涵蓋的地區;

 

ii.     買方訂單不符合蝦皮政策及/或本平台公布的相關操作規則;

 

iii.     依據任何適用的法令規章或行政機關的處分或法院的命令,蝦皮不得或被禁止處理該買家訂單。

 

6.   買家合約及支付款項給賣家

6.1   買家訂單成立後,賣家應依本平台提供之確認機制確認是否接受該訂單,並於確認接受後依成立的訂單內容確實履行。賣家實際出貨之行為,應視為已接受買家訂單。

 

6.2   賣家將收到本平台及/或蝦皮賣家中心通知買家訂單的商品和買家資料等相關細節。

 

6.3   因買家訂單於買家和賣家間成立的買賣合約或其他協議(以下簡稱「買家合約」)均應遵守蝦皮政策。

 

6.4   根據本合約,蝦皮或其授權的代理商或關係企業有權代理賣家收受由買家支付的款項。

 

6.5   蝦皮應依據蝦皮政策於Shopee履約保證期間內將購物款項代付給賣家。

 

PART C:履行買家合約

7.   賣家的履行義務

賣家應依循本合約PART C條款的規定履行買家合約。

 

8.   商品庫存

8.1   證明及銷售價格:賣家應註明商品的品名、描述、適用的保固、銷售價格及其他蝦皮政策要求的資訊,並依蝦皮政策透過本平台提交商品清單及相關資料,賣家應隨時更新本平台的商品清單及相關資料以確保其準確性。

 

8.2   以蝦皮將商品相關資料於本平台發表時點認定為商品刊登時間。

 

8.3   賣家應保證商品庫存數量符合本合約第8.1條提交的內容,且保證依本合約第6條約定的方式於本平台銷售。

 

9.   包裝

賣家應負責妥善包裝商品並承擔相關費用。

 

10.  交貨及退款

10.1  賣家應盡最大努力確保買方於蝦皮履約保證期間內收到商品。

 

10.2  賣家同意負擔交貨前商品所有適用的清關費用(如有)。

 

10.3  賣家同意負擔與商品相關的稅費、關稅和負擔,蝦皮並不對此提供任何法律或稅務方面的建議。

 

10.4  蝦皮保證:

(1)  賣家同意蝦皮得保留其代收的買家就買家訂單所支付的款項(以下簡稱「購物款項」),直到買家提供確認付款。如賣家和買家之間就商品產生任何爭議,蝦皮得依其單方判定退還購物款項給買家或保留至爭議解決,且不因此對賣家或買家負擔任何責任。

 

(2)  在蝦皮履約保證期間內,如商品交貨延遲或有遲延之虞,賣家應立即透過本平台通知買家。買家接到上述通知後得選擇取消該筆訂單 

 

(3)  如賣家和買家之間就訂單或商品產生任何爭議且賣家或買家已向蝦皮請求協助解決時,賣家同意蝦皮得依蝦皮政策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退還買家支付的款項),且不因此對賣家負擔任何責任。

 

10.5  賣家知悉並同意承擔因其違反本條約定或買家合約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及責任。

 

11.  買家服務

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蝦皮不負責商品售後服務、催收款項、買家問題諮詢、銷售或技術支援、維修及/或任何其他與透過本平台銷售的商品有關的義務或服務。

 

12.  退貨

12.1  在下列情況下,賣家應接受產品退貨及/或退款:

(1)  買家收到的商品有瑕疵;

 

(2)  買家收到的商品有受損;

 

(3)  買家收到不正確或未符合約定規格的商品;或

 

(4)  買方選擇於法定鑑賞期內退回商品(如依適用法律已提供消費者法定鑑賞期)。

 

13.  未履行買家合約

如賣家違反或延遲履行本合約PART C任何條款下的義務,蝦皮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終止本合約及/或退還購物款項給買家。

 

PART D:一般規定

14.  買家個人資料和電磁紀錄

14.1  買家因購買商品或其他使用本平台行為所留存的資料及電磁紀錄均屬蝦皮所有(以下簡稱「買家資料」),於本合約目的下應視為蝦皮的機密資訊。

 

14.2  未經蝦皮事先書面同意,賣家不得披露買家資料給任何第三人。

 

14.3  本合約終止時,賣家應立即銷毀任何留存或蒐集的買家資料。

 

14.4  賣家保證並承諾其僅於本合約目的範圍內蒐集、揭露、使用和處理買家資料。未經蝦皮事先書面同意,賣家不得移轉任何買家資料;如取得蝦皮事先書面同意,賣家應依循所有適用法規、相關蝦皮政策及蝦皮合理的指示,以賣家自己費用對該買家資料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賣家應對其分包商或服務提供商的蒐集、揭露、使用、處理或丟失買家資料的行為負責。賣家承諾賠償蝦皮因賣家違反本條義務或因其履行義務中故意過失造成的損失。賣家應自行承擔賣家或其分包商、服務提供商因遵守本條義務產生的成本或費用。

 

15.  擔保

15.1  賣家擔保其有充分的權利及/或權限銷售其刊登於本平台的商品。

 

15.2  賣家擔保其刊登於本平台的商品,不論由賣家製造、組裝、生產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均:

(1)  嚴格符合任何賣家於本平台提供的產品保證,及規格、圖樣、樣品、性能標準或其他賣家於本平台提供的關於商品的描述;

 

(2)  具備可供銷售和令人滿意的品質;且

 

(3)  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命令。

 

15.3  倘賣家違反上述第15.2條或無法履行買家合約,蝦皮有權通知相關買家此情事。賣家知悉並同意承擔因賣家違反上述第15.2條或無法履行買家合約所造成的損失與責任。

 

15.4  賣家的不侵權擔保:

(1)  其刊登於本平台的商品不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法規,且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包括智慧財產權);

 

(2)  蝦皮不因透過任何途徑(不論於本平台或其他媒體)廣告、行銷或促銷賣家商品或利用賣家材料廣告、行銷或促銷賣家商品,而直接或間接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包括智慧財產權);

 

(3)  賣家材料適於蝦皮利用在廣告、行銷或促銷賣家商品(不論於本平台或其他媒體),且不包含任何誹謗或其他違反適用法律法規的內容,並具有完整性、準確性及可靠性;

 

(4)  賣家知悉賣家材料有任何錯誤或需更新時,應立即通知蝦皮並更正該錯誤或更新;

 

(5)  賣家擁有或被授權關於銷售商品的所有權利,並在此授權蝦皮得於本合約範圍內為廣告、行銷或促銷賣家商品(不論於本平台或其他媒體)之目的使用上述權利。此授權為不可撤銷的、非獨家的、免授權金和得再轉授權的;且

 

(6)  賣家不知悉存在任何商品侵權的第三人主張,或關於商品製造、銷售、散佈或使用的任何索賠、請求或法律行動。

 

15.5  賣家的其他擔保:

(1)  賣家有充分權利及權限簽訂本合約及買家合約,其條款內容對賣家有拘束力和執行力;

 

(2)  賣家提供蝦皮或賣家通過本平台提供買家的資料均為準確、有效及最新的;

 

(3)  賣家已取得簽訂和履行本合約及買家合約所需的任何正式同意、豁免、批准、授權、註冊、執照或聲明;

 

(4)  賣家簽訂和履行本合約及買家合約的所有相關行為均不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命令、裁判、禁制令,或其他法院或行政機關的要求;且

 

(5)  賣家已取得使蝦皮得廣告、行銷或促銷賣家商品所需的任何正式同意、豁免、批准、授權、註冊、執照或聲明。

 

16.  責任限制及排除

16.1  蝦皮於本合約下對賣家的任何損失所負責任應不超過該責任事故發生前12個月內蝦皮從賣家收到的費用的總金額。蝦皮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間接、附帶、特殊、懲罰性或衍生性的損害負責,包括但不限於未能使用之損失、利潤損失和業務中斷。

 

16.2  蝦皮不擔保通過本平台傳送資料的安全性,賣家瞭解並接受本平台可能被未經授權的第三人侵入及/或第三人冒用賣家名義致蝦皮將資訊揭露給該第三人的風險,通過網路和電子郵件的傳輸亦可能因網路流量而受到干擾、中斷、遲延及/或由於網路的公共性質產生不正確的數據傳輸。

 

16.3  蝦皮不負責或擔保買家遵守買家合約。賣家承諾不因任何與買家訂單或買家合約有關的事由對蝦皮或其關係企業或上述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承包商或代理商採取任何法律行動,並特此放棄可能擁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的權利(但直接因蝦皮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所引起的主張,或蝦皮安排的運送中發生的商品損害不在此限)。賣家知悉除本平台另有明示外,蝦皮並不對本平台上商品的銷售、供應和購買負有任何義務。

 

16.4  賣家知悉並同意網路上的使用者身分驗證通常很難確認,並在此接受從事網路活動可能面臨詐欺或虛偽身分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冒用他人身分之買家)的風險。蝦皮並不:(1)擔保及/或確認每個買家所聲稱的身分,(2)擔保買家無濫用驗證碼的行為或已遵守使用本平台的所有相關規範,及(3)承擔涉及買家身分爭議的相關責任。

 

17.  不可抗力

17.1  對於因超出蝦皮或其承包商的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或原因導致蝦皮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任何本合約下的義務,蝦皮不因此承擔責任。在不影響前述概括說明的前提下,以下任一情形均應被視為超出蝦皮或其承包商的合理控制範圍:

(1)  自然災害、爆炸、洪水、暴風雨、火災或意外事故;

 

(2)  戰爭或戰爭威脅、惡意破壞、暴動、內亂、政府徵用、恐怖活動或社會騷動;

 

(3)  法律、法規、規章、細則,及中央或地方立法或行政機關的各種限制或措施;

 

(4)  進出口法規或禁運令;

 

(5)  交通中斷、罷工、停工、產業行動或貿易糾紛(不論是否涉及蝦皮的員工);

 

(6)  傳染病;

 

(7)  生產或營運中斷,原料、人工、燃料或機械的短缺;

 

(8)  停電或機械故障。

 

17.2  於上述第17.1條任一情形發生時,蝦皮得決定暫停履行部分或全部義務,倘該情形繼續超過一個月時,蝦皮得通知賣家終止本合約。

 

18.  終止

18.1  蝦皮得以十(10)個工作日內前書面方式通知賣家終止本合約。

 

18.2  於發生下列第18.3條任一事由時,蝦皮得以書面通知賣家立即終止本合約及/或賣家帳戶,且不影響蝦皮依適用法律或本合約所享有的其他權利。

 

18.3  終止事由:

(1)  賣家違反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聲明或保證;

 

(2)  賣家違反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義務,且未能在收到蝦皮書面通知後五(5)日內改正;

 

(3)  賣家決議或依管轄法院的命令清算或解散;

 

(4)  依行政機關命令指定賣家資產的管理人,或擔保物權人接管或出售任何賣家資產;

 

(5)  賣家與其債權人達成債務協議,或向管轄法院聲請假處分等對抗其債權人之措施;

 

(6)  賣家停止或宣稱將停止其營運;或

 

(7)  蝦皮合理認為任何上述事由將發生並通知賣家。

 

18.4  終止效果

(1)  收到合約終止通知後,賣家應立即通知蝦皮其與買家已簽訂而尚未完全履行完畢的所有合約,除蝦皮另有書面通知外,賣家並應依該買家合約及本合約內容繼續履行完畢。

 

(2)  本合約因任何原因終止後:

i.     所有賣家應付費用或款項(不論蝦皮是否已開發票)應視為到期;且

 

ii.     蝦皮有權立即封鎖賣家使用本平台及/或蝦皮賣家中心,或移除本平台上的賣家材料,或停止接受任何賣家所轉介的買家訂單。

 

18.5  本合約第14、15、16、18、19、20、21、24、25條於本合約終止後繼續有效存續。

 

19.  智慧財產權

19.1  「蝦皮智慧財產權」係指所有被包含或附著於以下項目之智慧財產權:

(1)  本平台、蝦皮賣家中心、蝦皮或其關係企業;

 

(2)  蝦皮的所有文件、設計、材料、規格、商業技術、工作流程、方法、商業模式;及

 

(3)  為本合約目的由蝦皮創作或提供的工作成果。

以上蝦皮智慧財產權應專屬於蝦皮,賣家不得於本合約期間內或屆期或終止後以任何方式質疑上述蝦皮的權利。賣家同意並確認其並未享有或保有關於蝦皮智慧財產權的任何權利或利益,賣家僅取得有限的、非獨家的、可撤銷的授權使其得於本合約期間內使用蝦皮智慧財產權履行其於本合約下之義務。

 

19.2  非經蝦皮事前同意且專為履行本合約義務之目的,賣家同意不使用、利用、揭露、行銷、銷售、散布任何包含蝦皮智慧財產權的材料或商品。

 

19.3  考慮蝦皮於本合約所承擔的義務,賣家在此授予蝦皮一個不可撤銷的、非獨家的、得再轉授權和免授權金的權利使用賣家材料於本平台或其他蝦皮選擇的媒體通路之行銷或宣傳商品活動。

 

19.4  賣家承諾並保證其擁有或被授權關於商品刊登於本平台銷售的所有智慧財產權,並授權蝦皮於本合約範圍內為廣告、行銷或促銷賣家商品(不論於本平台或其他媒體)之目的使用上述權利。此授權為不可撤銷的、非獨家的、免授權金和得再轉授權的。

 

19.5  賣家承諾並保證其不知悉存在任何關於商品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的主張,或關於商品製造、銷售、散佈或使用的任何索賠、請求或法律行動。

 

20.  保密條款

20.1  賣家應保護機密資料的機密性,並同意僅將機密資料使用於有關討論或履行本合約義務之目的。未經蝦皮事先書面同意,賣家不得直接或間接揭露機密資料給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除依本合約目的需要知道的賣家員工以外)。賣家不得將機密資料使用於履行本合約義務或行使本合約權利以外之目的。賣家應確保其員工了解本條款之保密義務內容。賣家應隨時依蝦皮要求返還與本合約有關的機密資料。蝦皮得揭露本合約條款予其律師、審計師、會計師或保險公司。

 

20.2  未經蝦皮事先書面同意,賣家不得公開、揭露或討論本合約的存在、內容或範圍,不論概括或細節,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通過任何媒體引涉到蝦皮或者其業務。

 

21.  賠償

21.1  在不影響本合約下蝦皮享有的請求權、其他權利或救濟方法的前提下,賣家應賠償、防禦和保護蝦皮受賠償者因以下事由所直接或間接導致或可能產生的所有相關損害:

(1)  基於主張賣家商品或賣家材料,或使用、持有、銷售、廣告、散布或行銷賣家商品或賣家材料侵害第三人所有的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而提出或威脅將提出的任何訴訟、索賠或請求(以下簡稱「侵權主張」);

 

(2)  出售給買家的商品存在瑕疵;

 

(3)  買家基於與賣家間成立的買家合約或其他協議所提出的主張;

 

(4)  因商品退貨所產生的損失;

 

(5)  因賣家或其應連帶負責之人違反或涉嫌違反本合約所致的損失;

 

(6)  因賣家或其關係企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代理商、受僱人或承包商的故意、過失、詐欺、不

當或非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7)  賣家違反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保證或聲明;

 

(8)  賣家遲延或不履行其於本合約下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賣家無法或怠於取得本合約下應授予蝦皮權利所必需的任何權利、權限或許可;或

 

(9)  任何第三人基於上述事由對蝦皮受賠償者提出的主張。

 

21.2  在不影響前述概括說明的前提下,蝦皮有權以自己之費用另行聘請律師尋求法律諮詢和訴訟代理,並參與任何索賠(包括但不限於侵權主張)過程中的防禦。賣家應依蝦皮要求提供防禦過程中的相關文件及協助。防禦所獲得的任何金錢賠償或補償應歸屬於蝦皮。

 

21.3  如相關法令有要求,賣家應就其於本合約及買家合約下的義務保險之,並依蝦皮要求立即提供相關保險單副本。

 

22.  遵法

22.1  賣家履行本合約或買方合約時,應嚴格遵守所有本合約可能適用(不論國內、國外或國際)的法律、條約、條例、命令和規章,特別是關於個人資料保護、進出口、健康、安全和環保。賣家應依蝦皮的書面要求提供上述遵法的書面證明。

 

23.  轉讓

23.1  未經蝦皮事先書面同意,賣家不得分派、轉讓、移轉或處分其於本合約或買家合約全部或部分的權利義務;縱使已取得蝦皮事先書面同意,亦不得因此增加蝦皮負擔的義務、減損蝦皮的權利或免除任何賣家的義務。

 

23.2  蝦皮得無需經賣家同意而分派、轉讓、移轉或處分其於本合約下全部或部分的權利義務給其指定的第三人,賣家的繼受人或受讓人亦應受此拘束。賣家應對此分派、轉讓、移轉或處分提供必需的文件和協助。

 

23.3  賣家於其股權結構、公司組織或商品的製造、生產發生變化時應立即通知蝦皮。

 

24.  通知

24.1  任何依本合約的通知及請求必須採書面方式,並以親自交付或預付郵資掛號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至簽署頁所示對方當事人的地址、傳真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

 

24.2  視為送達

(1)  電子郵件:蝦皮發送電子郵件給賣家時,或蝦皮確認收到賣家電子郵件的通知送達賣家時。

 

(2)  其它方式:

i.     親自交付:交付時。

 

ii.     郵寄:付郵日起七日後(須未因無法送達而退回寄件人)。

 

(3)  傳真:傳輸時。

 

25.  一般規定

25.1  賣家應盡力提供蝦皮履行本服務和本合約義務所需的資訊及協助。

 

25.2  除本合約另有約定或雙方另有明示同意外,本合約的權利和救濟方法均為額外享有且不妨礙該方於法律上、衡平法上原享有的權利和救濟方法。任一方行使其於本合約或法律上、衡平法上享有的任何權利和救濟方法,並不妨礙其再行使其他權利和救濟方法。

 

25.3  蝦皮未行使或執行本合約下的任何權利,並不視為放棄或妨礙其嗣後行使或執行該權利。因本合約相關違約、不履行產生的請求權,均僅能由請求權人以書面方式聲明放棄之。蝦皮明示主張本合約下的任何權利,並不影響其於本合約或法律上享有的其他權利。

 

25.4  倘本合約的任何條款被有權機關認定為不合法、無效或無法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執行性;該被認定為不合法、無效或無法執行的條款,應被視為由本合約分割。

 

25.5  本合約當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不得享有本合約下的任何權利,但合法或被允許的繼受人或受讓人不在此限。

 

25.6  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本合約之準據法。因本合約所生之任何糾紛或爭議,經任一方通知他方並由雙方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協商而無法於三十(30)日內解決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5.7  蝦皮得依其合理認定尋求暫時性的禁制令或限制性處分做為賣家違約或不履行本合約時之適當救濟方法。

 

25.8  蝦皮得於本平台公告或以其他方式(包括電子郵件)通知賣家修改或更新本合約條款內容,並自蝦皮上述公告或通知指定的日期起生效。賣家繼續使用本平台之行為應被視為賣家同意該修改或更新。如賣家不同意該修改或更新,應停止使用本平台或蝦皮賣家中心並終止本合約。

 

25.9  蝦皮得更正其於任何收據、發票或文件中的誤寫、誤算或其他缺漏錯誤且不因此產生任何責任。

 

25.10     本合約正本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乙份為憑,並得以傳真或電子文件方式傳送交換,各自均應視為正本,構成相同文件。

 

25.11     本合約以中文版語言為準。

 

25.12     本合約包含雙方關於此事項的全部約定,並取代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約定。

 

 

 

 

附件1

定義與解釋

 

1.   定義

1.1   「工作日」:台灣當地銀行正常營業日(不含週六、週日)。

 

1.2   「機密資料」:於本合約生效前後,任一方以有形或無形的方式,直接或間接提供給他方的任何文件、資料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秘密、技術訣竅(Know-How)、產品圖素、設計或影片、商業計畫、遊戲測試檔案、客戶資料、財務報表、財務數據、開發流程、個人資料、公司設立資料、納稅憑證、本合約條款以及其他技術及商業資料等。前揭機密資訊提供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傳真、備忘錄、紀要、協議、合約、報告、手冊、軟體代碼、圖紙、電子郵件等,或以口頭方式揭露並經揭露方嗣後以書面方式確認為機密資料者。

 

1.3   「買家」:經由本平台購買或可能購買賣家商品的買家。

 

1.4   「買家合約」:依本合約第6.3條成立於賣家和買家間的合約或協議。

 

1.5   「買家訂單」:買家經由本平台購買商品的訂單。

 

1.6   「智慧財產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營業秘密、網域名稱和受法律保護的其他相關及衍生的應用和權益。

 

1.7   「蝦皮受賠償者」:蝦皮或其關係企業或上述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承包商、代理商。

 

1.8   「商品銷售價格」:商品於本平台上標示販售給買家的價格。

 

1.9   「損失」:所有損失、費用、成本、罰款、和解金及賠償金,不論是否具可預見性。

 

1.10  「當事人」:蝦皮及賣家。

 

1.11  「本平台」:蝦皮所營運、提供的網路及行動購物平台。 

 

1.12  「商品」:本平台上由賣家提供販售給買家的產品或服務。

 

1.13  「退貨政策」:於蝦皮政策中規定適用於賣家和買家間的商品退貨政策。

 

1.14  「蝦皮賣家中心」:蝦皮提供給賣家關於使用本平台銷售商品事宜的相關網頁服務。蝦皮所營運、提供的網路及行動購物平台

 

1.15  「蝦皮履約保證」:如蝦皮政策中定義。

 

1.16  「蝦皮履約保證期間」:如蝦皮政策中定義。

 

1.17  「賣家材料」:由賣家於本平台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標誌、品牌、標章、照片、文字、格式、內容、圖表、音樂、歌詞、影片、聲效及上述材料的數位化檔案,並包括賣家於本平台上使用的商業或交易名稱。

 

1.18  「蝦皮政策」:於本平台上公布適用於使用者的各種條款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蝦皮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退款與退貨政策及蝦皮履約保證。

 

2.    法律解釋:

本合約中引用到任何法規條款時,應解釋為引用在解釋當時最新修訂並生效的法規條款內容。在本合約中,「包括」應指包括但不限。 除另有明示,所有天數及月數均指日曆日及日曆月。如本合約下任何條款(不論是否存在於同一份文件)有不一致或衝突之情形,該等條款應作有利於蝦皮之解釋,並應優先適用較有利於蝦皮之條款。

 

 

 

最新修改日期:202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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