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使商品符合安全標準與保護消費者權益,蝦皮賣家刊登商品時應遵守《商品檢驗法》及相關規定,以下為刊登經濟部公告應施檢驗商品時應注意的事項:
刊登「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檢驗商品」應注意事項
- 依據商品檢驗法規定,未符合檢驗規定之應施檢驗商品,銷售者不得陳列或銷售;不合規者依同法第60條規定和第60條之2規定,得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或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如意圖使用非合規BSMI字號販售相關商品,則可能觸犯刑法第255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 蝦皮賣家在刊登商品前,務必確認商品是否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之應施檢驗商品;蝦皮賣家可至《應施檢驗商品專區》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檢索網查詢。
- 若商品確屬應施檢驗商品,則須再確認商品本體上是否具備「檢驗合格標識」(BSMI字號)。
- 賣家上架應施檢驗商品時,應依照經濟部106年11月28日經標字第10604605690號公告,於商品頁面中明顯處揭示該商品之商品檢驗標識或提供完成檢驗程序證明之資訊,以符合相關規定。若商品本體上已具備「檢驗合格標識」,蝦皮賣家除須將檢驗合格標識揭露於商品頁面外,亦須將含有檢驗合格標識之商品圖片刊登於賣場中,如此始符合商品檢驗法之規定。
刊登「度量衡器」應注意事項
蝦皮賣家刊登度量衡器﹝如:各式磅秤、電子秤、電表、水表、噪音計等﹞時,應遵循《度量衡法》之規定,詳細規範請參考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佈之《網路平台業者及賣家販售度量衡器相關規定簡要說明》
相關法規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