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購物萊爾富物流交寄」服務條款:
「蝦皮購物萊爾富物流交寄店配」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係由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稱「蝦皮」)及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萊爾富」)合作提供之服務。賣家可自行選擇是否使用本服務。賣家應於使用本服務前詳細閱讀並同意本服務規範(包括附件「萊爾富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若賣家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賣家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規範之所有約定內容。
壹、服務範圍
賣家接獲蝦皮系統之出貨通知後,應在備貨期限內於蝦皮平台申請寄件編號,並將銷售商品於指定時間內送至萊爾富物流中心,萊爾富物流中心完成驗收後,將商品配送至萊爾富店鋪,再由蝦皮及萊爾富通知買家至萊爾富店鋪付款取貨。
貳、出貨作業
A. 商品限制:
i. 尺寸:最長邊小於或等於45公分,貨件長寬高總和小於或等於105公分,且貨件立方體高度需大於1公分。
ii. 重量規格:重量<10公斤
iii. 包裝規格:以長方體紙箱或不透明塑膠破壞袋做妥適之包裝(包括且不限於箱〔袋〕內另外包覆氣泡袋及以 緩衝物填充箱〔袋〕內空隙),且需為上、下方平整的立方體且寄件服務單可完整平貼無皺褶。
參、商品包裝:
A. 賣家配送商品之包裝(不得裸露)需完整包覆,若因包裝不良,導致商品破損,其損失由賣家自行負擔。
B. 賣家配送之商品均需使用蝦皮平台提供之商品標籤檔案進行列印,如有不符,萊爾富物流中心將以「驗退」處理。
C. 賣家如有商品搭贈贈品活動時,贈品應與正常商品一併完整包裝。
D. 出貨確認:賣家必須於商品備貨天數期限內,至蝦皮平台進行申請出貨寄件編號作業。逾期未申請出貨寄件編號,蝦皮系統將會自動取消訂單。
肆、萊爾富物流中心交寄及驗收規範:
A. 商品送達萊爾富物流中心須依「萊爾富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辦理。
B. 交寄及驗收訂單商品之期限:
i. 已申請出貨寄件編號之商品,賣家應於次日起算二個萊爾富工作日內(萊爾富工作日:週一~週日,包括例假日,下同)每日的14點前將商品送達萊爾富物流中心。
ii. 未於上述可驗收時間內送達者,即為提前送達貨或延遲送達之商品,萊爾富物流中心均將以「驗退」處理。
伍、萊爾富物流中心配送商品:
i. 萊爾富物流中心應於賣家交貨後,將完成驗收之商品於次日依序配送至指定萊爾富店鋪。
ii. 萊爾富物流中心配送商品至萊爾富店鋪時間為每週一至週日(包括例假日),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由蝦皮與萊爾富物流中心另行研議貨運時間。
iii. 若遇萊爾富物流中心因作業之疏失而造成無法於預計期間內順利出貨到萊爾富店鋪,蝦皮及萊爾富將盡快排除此狀況。
陸、異常處理:
A. 因賣家商品未能按時送達萊爾富店鋪,並導致買家受有損害時,除有可歸責於萊爾富物流中心或萊爾富店鋪之事由外,概由賣家自行負責。
B. 「驗退」、「刷退」作業
i. 驗收商品不符合本規範之處理(即「驗退」)流程:若賣家配送至萊爾富物流中心之商品未符合「萊爾富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中之『商品規範』與『進貨作業規範』而致萊爾富物流中心無法驗收,或未於萊爾富物流中心可驗收訂單商品之時間內送達萊爾富物流中心之商品,萊爾富物流中心得以「驗退」處理,由蝦皮平台通知賣家取回該商品。
ii. 逾期未領商品之處理(即「刷退」):若買家於訂購之商品送達萊爾富店鋪後,七日內未至該店鋪領(取)貨者,萊爾富物流中心得以「刷退」處理,由蝦皮平台通知賣家取回該商品。
iii. 賣家應依蝦皮平台通知之退貨週期,至萊爾富物流中心取回「驗退」或「刷退」之商品(以下簡稱退貨商品)。
iv. 針對退貨商品,賣家應與萊爾富物流中心當面對點退貨箱數,賣家最遲每週需收取一次。
v. 若賣家未依蝦皮平台通知之退貨週期或日期至萊爾富物流中心收取退貨商品,二週後將由物流中心以貨到付款方式送回賣家,且不得指定貨運公司。退貨商品數量如有差異,賣家需於3個萊爾富工作日內向萊爾富物流中心反應,除可歸責於萊爾富物流中心外,應由賣家自行處理。
柒、物流服務費及商品權利
A. 交寄物流服務費:經萊爾富物流中心驗收之商品,蝦皮會跟賣家收取每件商品新台幣(下同)45元(含稅)物流服務費,該費用將由買家支付予賣家之費用中扣除。如蝦皮基於單方考量而決定舉辦相關推廣活動時,則當時適用之物流服務費之收費標準將依蝦皮公告之活動辦法為準。
B. 貨物配送期間,如因可歸責於萊爾富物流中心之事由,發生商品毀損或遺失之情事,且該萊爾富物流中心亦向蝦皮確認應由其負責賠償時,視同買家付款提貨,即賣家仍應支付蝦皮物流服務費,蝦皮仍應支付該商品扣除前述物流服務費之實際貨款予賣家,惟蝦皮每件商品最高之支付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0,000元整(含稅)。
C. 若贈品有破損瑕疵情況發生時,由賣家自負其責,概與蝦皮、萊爾富物流中心、萊爾富店鋪無涉。
D. 賣家商品如違反本規範第貳條、附件「萊爾富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之『商品規範』以及蝦皮服務條款及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等規定,因此造成內容物及其他商品毀損,或致蝦皮、萊爾富或第三人權益受損者,應由賣家自行負責,並對蝦皮、萊爾富及第三人負完全賠償責任。
E. 若因賣家商品本身之瑕疵或其他事由,致發生消費糾紛時,概與蝦皮、萊爾富物流中心或萊爾富店鋪無涉。
F. 買家取貨後,如因商品本身瑕疵、錯誤或其他事由,而要求退貨、退款或有其他請求或主張,應由賣家自行與買家協調及處理退貨退款事宜,蝦皮購物、萊爾富均不代為處理該等退貨或退款等相關事宜。
G. 若賣家當日透過蝦皮賣家中心傳送至萊爾富物流中心之貨物資料與嗣後運送至萊爾富物流中心之貨物數量不符時,應以賣家及萊爾富物流中心實際驗收之商品數量為計算基準。反之,若萊爾富物流中心當日於蝦皮賣家中心記錄之賣家退貨資料與日後萊爾富物流中心實際退貨至賣家之貨物數量不符時,則亦以賣家及萊爾富物流中心實際驗收之商品數量為計算基準。
捌、其他約定
A. 賣家了解並同意開通本萊爾富物流直寄服務後,不得再使用萊爾富店到店交寄服務。
B. 賣家如有違反本服務規範之情事,應負責處理解決一切衍生之事宜,並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若蝦皮因此受有損害,賣家應負賠償責任。
C. 不可抗力條款:任一方若因天災、政府之命令、暴動、戰爭、罷工、火災、洪水、爆炸、法院命令、或任何非該當事人所得合理控制之事件而導致該當事人無法或遲延履行本服務規範要求之義務者,該方不負任何違約責任。
D. 「萊爾富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為本服務規範之附件,與本服務規範有同一之效力。
E. 除本服務規範特別約定之事項外,於蝦皮平台公告的其他蝦皮政策(包括但不限於蝦皮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退款與退貨政策)及已簽署的蝦皮賣家合約條款內容,仍繼續適用。
F. 蝦皮得透過在蝦皮購物平台公告並以APP推播、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賣家的方式修改本服務規範之內容。賣家於公布之修改版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服務的行為,應視為賣家同意該修改內容。
G. 本服務規範之有效期間自蝦皮審核通過賣家申請本服務之日起,期限為一年。本服務規範屆滿前若任一方未以書面提出異議時,則本服務規範繼續有效。任一方得以30日前書面方式通知他方終止本服務規範,且對於本服務規範終止前已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不生影響。
H. 本服務規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本服務規範如涉訟,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附件:萊爾富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
壹、進貨作業規範
A. 進貨時間
i. 收發室進貨時間:每週一至週日(包括例假日)
ii. 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由蝦皮與萊爾富物流中心另行研議貨運時間。
iii. 時間:出貨日當天14點前(08:30~14:00)。
iv. 賣家進貨商品送達前,需確保資料已拋送至系統,避免物流中心有商品無資料可驗收,無資料商品採直接驗退處理。
B. 賣家若無法於約定到貨時間內到貨,物流中心有權得以拒收。
貳、進貨方式
A. 點收方式採快速驗收,貨品不可散裝且應以外裝紙箱保護,若因無紙箱保護而造成 商品遺失、損壞,後果一律由賣家自行承擔。到倉點收,亦以箱數為點收單位,而 非以件數進行對點。
B. 賣家出貨時,應錄影或是照相紀錄出貨數量,並請賣家保存寄件貨運單簽收單,以 便後續有驗收數量爭議時調閱。
C. 商品除了原先包裝,需有另外有外包裝,嚴禁商品上直接黏貼出貨標籤與宅配單, 並嚴禁使用透明外包裝寄送。
D. 若賣家對於進貨商品數量及明細有疑議時,得透過萊爾富向物流中心申請調閱相關點收明細,以釐清商品流向,物流中心調閱廠進單據以廠進日後3個工作天內為限。
E. 賣家若發現進貨貨態異常,可於3個工作天內通知物流中心進行查核,確認差異後由物流中心負責賠償。
參、系統資料與商品
A. 賣家進貨商品送達前,需確保資料已拋出,避免商品無法驗收出貨。
B. 當物流中心驗收當日應進貨件數中約有10~15件為異常包裏時(例如:有貨無單、重複件、標籤資料錯誤…等),則不再繼續刷讀驗收,但已驗收的商品出貨,其餘廠退。
C. 物流中心驗收時間14:00後發現異常件時,物流中心將不繼續驗收,聯絡蝦皮通知賣家,賣家將依指定時間將商品載回。
肆、標籤規範
A. 標籤狀態
i. 每件商品包裝上只可有一張出貨標籤,若賣家需使用舊包裝出貨,需將舊包裝上原有之任何標籤完全撕除避免混淆。
ii. 標籤條碼列印品質以物流中心實際判讀作為基準,若發生物流中心無法刷讀則視為條碼品質異常,由物流中心保留發生異常之條碼以供賣家查核。
條碼品質異常狀況如下:
伍、禁止項目
A. 同一配送編號僅接受一個包裹,嚴禁複製出貨標籤。不得將多箱貨品以任何形式捆綁為一箱後交寄,否則以廠退處理。
B. 不同進貨日的商品需分別打包並清楚標示進貨日期。如發生不同進貨日混合進貨的狀況,則全部商品當日不予驗收,退還賣家。若因進貨日期標錯造成商品未於預定日出貨到店鋪,則賣家需自行負責,不可因此要求賠償。
C. 一個包裹只有一張出貨標籤,若有兩張以上出貨標籤,以廠退處理。
D. 商品若使用貨運單、託運單寄件,請於商品外加套一層包裝袋或紙箱,若與出貨標籤黏貼於同一層的包裝袋或紙箱,以廠退處理。
陸、退貨作業規範
A. 退貨取件時間及退貨週期
i. 退貨日:每週一至週五,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由三方另行研議領取退貨時間。
ii. 退貨時間:退貨日當天08:30~15:00。
iii. 賣家若無法於約定時間內到廠區取退貨,物流中心有權得以拒絕賣家收退。
iv. 物流中心處理廠退取件需請賣家需按照所選擇之退貨週期安排貨運前往物流中心取件,其餘時間恕不受理廠退取件作業。
v. 賣家點收退貨,點收方式採快速驗收,點收箱數,不點收件數,而點收無誤,賣家在退貨單上簽名,將單據及商品攜出。
vi. 自取退貨的賣家,領取退貨時請告知物流中心母子賣家代號,以利賣家快速取得貨物。
B. 退貨週期說明:
如賣家未於三十日內向物流中心領取退回商品,即視同賣家拋棄該商品之一切權利,物流中心並得將該商品丟棄、銷毀,因此所產生之處理費用由賣家負擔。
柒、退貨方式
A. 自行取貨:賣家依照退貨週期派貨運前往物流中心取件。
B. 物流週退貨運排程:依照賣家至系統維護之退貨週期處理。
捌、退貨驗收
A. 賣家收回後,應立即清點數量及明細,若發現差異,請於3個工作天內透過蝦皮申請調閱相關廠退明細,以釐清商品流向,物流中心調閱廠退單據以廠退日後3個工作天內為限。
B. 若賣家收回後3天內未反應差異,事後發現差異則由賣家自行負責。
玖、商品規範
A. 商品及包裝
託運人應按貨品之性質、重量、體積等,以長方體紙箱或不透明塑膠破壞袋做妥適之包裝 (包括且不限於箱〔袋〕內另外包覆氣泡袋及以緩衝物填充箱〔袋〕內空隙),商品尺寸需大於標籤面單 (如商品尺寸小於標籤面單,請使用符合託運規範之紙箱或破壞袋包裝,以保護商品),不可裸露,且封口處需黏緊,單一訂單編號僅可交寄一件商品,不得將多箱貨品以任何形式綑綁為一箱後交寄。如有異常之情形,物流中心得不予驗收,如因包裝問題造成內容物及其他商品毀損,或造成物流中心受有任何損失或致第三人權益受損,一概由賣家負完全賠償之責任。如因物品內溢出、滲出、或漏出任何液體或固體,又或者因物品包裝不當或物品本身等種種因素,而導致其他物品的汙染或毀損。對於上述外包裝有破損、髒污、濕損等顯而易見之異常物品,萊爾富得拆封進行檢查並得視物品實際狀況決定是否重新包裝後送至指定取件店。
B. 商品特性
不得委託運送商品舉例如下:
i. 槍炮彈藥刀劍類等危險物品或毒品、色情或違反著作權法之光碟等違禁物品;
ii. 運送人特別規定拒絕受理之貨品,如下:
(i)現金、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展演會票券、禮券或珠寶、古董、藝術品、貴金屬等貴重物;
(ii)信用卡、提款卡、標單、合約或其他類似物品;
(iii)遺骨、牌位、佛像等;
(iv)食品類,例如麵、飯、粿、水餃、蛋糕、肉粽、月餅等,需指定溫度、溼度、方向,或其他不耐曝曬、密閉之物品;
(v)植物類,如盆栽、種苗等,或其他具有堆置方向性之物品;
(vi)狗、貓、小鳥、魚、蝦、螃蟹等活體動物;
(vii)證件類,諸如准考證、護照、機票、健保卡、身分證、扣繳憑單等;。
(viii)不能再複製之圖、稿、卡帶、磁碟或其他同性質物品;
(ix)煙火、油品、瓦斯瓶、稀釋劑等易燃、揮發、腐蝕性物品、液體;
(x)有毒性物品、氣體、易爆炸、放射性物品、汽機車蓄電池(電瓶);
(xi) 具危險性、危害人體、環境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之物品;
(xii)液體、生鮮蔬果魚肉等含效期之食品,低溫或需恆溫控制商品;
(xiii)逾期即失其效果或目的之節慶物品、生日禮物、情人節禮物或其他同性質物品;
(xiv)個人藥品、中藥、草藥;
(xv)易碎品,例如玻璃製品、線香、瓷器、玉器、瓷磚、化妝品等;
(xvi)3C產品及精密儀器:包含但不限於家電類、手機類、相機類、特殊功能儀器、GPS等相關產品;
(xvii)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
iii. 託運貨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
iv. 寄送物品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限少於 7 天者,恕無法受理寄送;如因寄送導致價值減損,萊爾富、物流中心不負賠償責任。
v.寄送活體動物、昆蟲、易腐壞商品或生鮮食品、對人身危害物等,萊爾富將不負責配送、保管及賠償責任,包裹將會由物流中心逕為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拋棄、銷毀或送交相關得收受之單位處理等),寄件者亦不得再為任何主張並須自行負擔所生之費用。
若違反上述規定,發生任何問題賣家須負全責。
C. 包裝方式
i. 商品必須有外包裝,不可裸露,不為透明包裝,且需上下平整並有明確可辨識之賣家識別名稱、購物網址、客服聯絡方式,如未使用者,該商品不予驗收。
ii. 封口處需黏緊,如因包裝封口未黏緊,致商品露出,為確保商品安全及權責,避免後續爭議,該商品不予驗收。
iii. 商品封口處,如未黏緊造成商品脫落遺失或損壞,由賣家自行負責。
iv. 易碎物品(含玻璃物品或其他脆弱物料,流質及易於液化之物品,乾粉末類物品、等)不得寄送,惟若有非易碎但相類似之商品,賣家應特別注意並自行加強包裝,並應以業界交寄易碎品之包裝方式加強包裝,並於包裝外黏貼上「易碎品」標示警示作業及配送人員,若賣家交寄違禁品致運送過程中內容物有破損,由賣家自行負責。若致第三人其他商品或萊爾富物流中心因此受損或沾污,亦由造成賣家負責賠償。
v. 應裝入完全防漏之容器內,箱/罐蓋必須釘牢以不易鬆脫為準。
vi. 瓶蓋、擠壓瓶嘴、等,需將瓶嘴處栓緊、不易鬆脫為準,並外加收縮膜,並避免瓶蓋破損造成液體外流。
壹拾、裝箱注意事項
A. 請以碎的報紙、保麗龍或任何緩衝材,覆蓋於箱子底處、四周、上方、等空隙處,讓每個單位的易碎品保持在最中央不晃動,以達最完善之保護。
B. 將該商品裝於特製之金屬、木質、強力塑膠質料或堅韌之硬紙板容器內
C. 非萊爾富標籤商品及無標籤商品處理方式
i. 未領取之非萊爾富標籤商品或無標籤商品,自進貨日隔日起保留15天,逾期將由物流中心執行拋棄作業,賣家同意不對萊爾富及蝦皮求償。
ii. 賣家得於前項15日期間內提供商品相關資料透過蝦皮向萊爾富物流中心請求協助尋找,如找到商品,萊爾富物流中心將委由宅配公司將商品送回賣家,並由賣家負擔因此所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萊爾富物流中心尋找費及宅配運費)。
iii. 其他:未盡項目,由蝦皮及萊爾富物流中心共同商議處理方式,作為後續規範增修的內容,賣家應無條件配合。
最新修改日期: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