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義
1.1 “合約” 指Shopee及使用者就Shopee直播功能所簽署之服務合約(如有),包括其後之修訂或增補協議書。
1.2 “直播功能” 指Shopee平台上所提供之線上直播功能。
1.3 “廣告素材” 指任何使用者或代表使用者所提供並透過直播功能公開展示之廣告素材,包括圖形、插圖、文字、影片、檔案或URL等,並包括所有使用者於直播功能中之口頭、書面或其他陳述方式之內容。
1.4 “工作日” 指週一至週五,不含中華民國法定例假日。
1.5 “直播日期” 指使用者預定之直播日期。
1.6 “平台” 指由Shopee所營運之所有平台。
1.7 “禁止內容” 指使用者及觀看、留言或以其他參與直播之用戶不得有任何以下情形之內容或用語:
(a) 促進或與違法行為有關(例如非法藥物、網路釣魚、恐怖主義、犯罪活動、爭議、金字塔騙局或連鎖信);
(b) 促進或與菸草、賭博或武器有關之議題;
(c) 與色情、猥褻或過度裸露素材相關;
(d) 與過度或極端的暴力相關;
(e) 為誹謗、不恰當、褻瀆、騷擾、謾罵、侮辱;
(f) 針對個人或是群體歧視或構成”仇恨性言論”,無論是基於種族、性別、信仰、國籍、宗教、性傾向或該群體,及其他歧視性、攻擊性或過於激烈之語言;
(g) 促進或包含意圖、可能損害或使發佈者、任何用戶或任何第三人無法操作軟體、硬體或安全措施之電腦病毒、電腦蠕蟲、受損文件、非法侵入或其他類似程式;
(h)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包括未經授權使用蝦皮商標;
(i) 濫用蝦皮官方名義;
(j) 公布他人個資;
(k) 假冒他人;
(l) 煽動政治議題;
(m) 不雅低俗;
(n) 自殘、自殺;
(o) 血腥畫面;
(p) 提及多層次傳銷(直銷);
(q) 提供誤導或錯誤的訊息;
(r) 濫用直播功能;
(s) 引導或鼓勵他人違反蝦皮政策;
(t) 行銷違反法規、主管機關命令或蝦皮政策之商品或服務;或
(u) 其他違法、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內容。
1.8 “直播申請表” 指使用者為使用Shopee直播功能,於平台向Shopee所提出之申請。
1.9 “合約期間” 定義如第7.1條規定。
1.10 “使用條款” 指本蝦皮直播使用條款、蝦皮直播賣家規範及其他應適用之相關平台條款、政策或辦法等,包含Shopee隨時所更新或要求之補充規範。
2. 蝦皮直播功能之使用
2.1 授權:使用者同意授予Shopee及其關係企業一非獨占、全球性、已付訖權利金的權利,得依合約及使用條款於直播功能上使用、表演、重製、展示、傳輸、散布廣告素材。
2.2 直播申請表:使用者希望於直播功能中放置的廣告素材,皆應個別提出申請表。所有直播申請表皆受使用條款及合約之拘束,若使用條款與直播申請表或合約之規定不一致時,除合約及/或直播申請表明確約定於該特定規範優先適用其規定外,以使用條款之相關規定為準。
2.3 取消及變更表單:Shopee得拒絕直播申請表或依合理商業考量隨時取消直播申請表並通知使用者。使用者得於直播日期前取消直播申請表。若變更直播申請表則可能延後直播日期,且直播申請表之變更,須使用者於期限前同意該變更之直播申請表並依約定方式回覆Shopee始生效力。
2.4 使用者於直播內使用搶標功能時,應遵守以下規範:
(a) 使用者搶標之商品需與最終出貨商品同一,不得擅自變更搶標商品;
(b) 使用者需保存出貨商品之圖片以證其未變更搶標商品;
(c) 使用者須以蝦皮聊聊功能與買家溝通確認商品無誤並提供搶標商品之蝦皮賣場連結以便蝦皮用戶下單,並保存對話截圖;
(d) 使用者保證,不得鼓吹或要求用戶棄標或於非蝦皮平台之處完成搶標商品交易與出貨;
(e) 使用者保證,出貨之搶標商品需與得標用戶確認採購之商品相同,不得私自變更出貨商品。
2.5 如使用者有違反第2.4條任一規定之虞,Shopee將有權進行以下處罰方式:
(a) 初犯,記警告一次,警告記錄將留存於直播QC表單內;
(b) 使用者累積三次違反行為,Shopee即取消該使用者之直播權限,不得異議。
2.6 使用者同意,如違反第2.4條任一規定,致Shopee受任何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提出民刑事訴訟主張、受到主管機關罰款或受有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主管機關罰款、律師費、損害賠償、商譽損失等,應由使用者全權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3. 使用者責任
3.1 商業行為規範:使用者不得代表Shopee簽訂任何契約或代表Shopee為任何表示。使用者不得涉及任何不合理、虛假、欺騙、誤導或詐欺之行為,包括將自己的網頁竄改為任何媒體之官方網站。使用者應確保所有廣告素材中所述價格、保證事項、贈品及獎品之真實性及準確性。使用者不得宣傳違反法律之物件、服務、產品或素材。
3.2 遵循法律及使用條款:使用者應確保所有廣告素材皆符合廣告投放地區、使用者及廣告商所在地或提供產品及服務的地區之所有適用法律,且符合使用條款及Shopee要求之其他現有標準或規範(包括內容限制、技術規範、隱私要求、使用者體驗要求以及有關Shopee公共形象之要求)。
3.3 禁止行為:使用者不應自行或准許任何第三人:(1)使用機器人、其他自動查詢工具或電腦生成搜尋查找資訊,或不當使用搜尋引擎優化服務以產生或隱藏瀏覽數、查詢數、點擊數或產生詐欺或無效的轉換;(2)未經Shopee事前書面同意,而使用任何自動化的方法、抓取形式或其他數據提取方法去存取、查詢、收集或使用Shopee平台上之廣告相關資訊。
4. 蝦皮之權利義務
4.1 平台:Shopee負責營運及維護平台。任何平台功能相關之更動,皆不影響合約之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4.2 取消、拒絕或移除之權利:Shopee保留審閱使用者所提交之任何廣告素材及相關文件之權利。若Shopee單方認為:(1)任何廣告素材違反平台之使用條款;(2)使用者違反或促進違反任何適用之法律;(3)使用者違反其在合約下之義務;(4)使用者違反或促進違反任何適用之法律;(5)Shopee認為任一廣告素材將可能導致Shopee承擔刑事、民法或行政責任;或(6)任何廣告素材構成禁止內容,則Shopee得採取下列一個或多個措施,並得依相關Shopee規範作出處置:
(i) 拒絕、移除、暫停或停止廣告素材之播送;
(ii) 要求使用者限期改正其違反、未遵循法規或違約之情況;
(iii) 就每一違約情事向使用者處以罰款或扣減使用者存於Shopee之款項作為對Shopee之補償;若Shopee之損失超過前述罰款或扣減額之範圍,則該罰款或扣減額並不免除使用者之損害賠償責任;
(iv) 終止該違約直播申請表所屬之合約;
(v) 凍結、封鎖直播賣家的蝦皮帳號;或
(vi) 符合賣家計分系統規定之違反上架規範情形者,刪除違規商品並累計賣家計分。
4.3 使用條款之修改:Shopee得依其單方決定更新、增補或修改使用條款,包含對使用者之資格條件(如自然人或法人)、禁止廣告之產品或服務的類別、廣告素材之審核標準、付款需求、證書審查範圍、額外費用及特定行業之除外條款。若Shopee更新、增補或修改使用條款,將盡合理努力通知使用者該條款之更新、增補或修改,包含將該更改之使用條款於平台網站上公布、以電子郵件寄送或以即時訊息傳送。使用者應定期查訪平台以獲取此類更新及通知。除另有說明,更新之使用條款於公布時生效。使用者繼續執行直播申請表時,視為同意受該更新、增補或修改之使用條款拘束。若使用者不同意受該更新、增補或修改之使用條款拘束,應按第七條規定終止合約。
5. 智慧財產權
5.1 所有權:不論本使用條款是否有任何相反之規定,所有直播功能內含有、因此所生或與其相關連之智慧財產權皆專屬於Shopee。
5.2 使用:Shopee於此同意授予您一非獨佔、不可轉移、免權利金之權利以使用平台上之直播功能。您保證不會(1)透過任何其他媒體使用本直播功能,及/或(2)於未取得Shopee之事前書面同意之情形,再授權予任何第三人。
6. 機密資訊
6.1 “機密資訊” 指:(1)合約任一方揭露予他方之任何書面、圖像、機器可讀及其他實體形式且標示為”機密”、”專屬”或其他可供辨識為機密資訊之專有訊息;(2)Shopee素材及其他所有非公開的行銷或技術資訊,縱使未標記為機密資訊;及(3)Shopee針對其使用者所蒐集或開發的一切資訊。機密資訊亦包含以口頭方式揭露而可合理理解為應保密之資訊。
6.2 “例外” 合約所指之機密資訊不包括下列任何資料:(1)於揭露方向收受方揭露前已處於公眾可得知悉之資料;(2)於揭露方向收受方揭露後成為公眾可得知悉之資料,且此公開狀態係非可歸責於收受方之事由所致;(3)揭露時已為收受方合法取得之資料;(4)收受方自第三人取得不受任何契約義務或保密義務限制揭露給收受方之資料;(5)為收受方未利用或參考揭露方之機密資訊而獨立開發之資料;(6)依揭露方之事前書面同意所揭露予收受方之資料。
6.3 不使用及不揭露 任一方皆應:(1)保密處理他方之所有機密資訊;(2)不得將他方之機密資訊揭露予任何第三人知悉,除取得揭露方之書面同意,且該第三人”有必要知悉”並與該第三人簽訂不低於本條保密義務之保密合約;及(3)除與履行合約權利義務有關否則不使用機密資訊。任一方依法令要求揭露他方之機密資訊時,應即時以書面通知他方並協助要求保護機密資訊不向公眾揭露。
7. 期間與終止
7.1 合約期間:合約自成立日起生效,並於合約所定之期間內繼續有效。除依第7.2條規定提前終止合約或任一方於該合約期間屆滿前30日通知他方不續約,合約將自動向後續約一年(分別稱為”續約期間”,並與起始之合約期間合稱為”合約期間”)。
7.2 終止:若有下列情形,則合約立即終止:
(i) 雙方以書面協議終止;
(ii) 任一方如有聲請或被聲請重整、宣告破產、停業歇業、解散清算或發生債信不良而有無法履約或清償債務之虞時;
(iii) 發生不可抗力之事件致任一方無法履行合約且持續30天以上。
7.3 違約終止:另外,若任一方有違反合約之情形,經未違約方催告改正後30日仍未改正,則未違約方得立即終止合約。
7.4 Shopee單方終止:Shopee得隨時於60日前以書面告知使用者終止合約之全部或任一直播申請表。
7.5 終止效果:若合約之終止係可歸責於使用者,則使用者給付予Shopee之所有費用可能被沒入以補償損失,惟此並不影響Shopee依法得主張之權利或損害賠償。
7.6 存續條款:合約終止或屆期後,第1、6、8、9、10條及其他依性質應存續之約定繼續有效。於合約終止或屆期前所生之所有義務亦繼續有效。
8. 聲明與保證
8.1 雙方擔保:雙方皆保證:(1)其為正式組織、合法存在且於其所設立之法律管轄區內有良好的信譽;(2)其有充分權利簽訂合約及履行合約義務;(3)其簽署後合約為合法有效、具拘束力且其義務具強制性;(4)其執行合約時應遵循所有可適用之法律規定。
8.2 使用者擔保:使用者聲明及保證:
(a) 合約之執行、交付和履行皆不會與任何合約條款、文書、判決、法令或任何使用者所適用之訂單、法規、歸責或政府法規等產生衝突或形成缺失;
(b) 使用者提供予Shopee之所有資訊皆為完整、正確、精準及現行的,且使用者所代表之各廣告商(如有適用)具有充分權力執行其業務,包括提供其產品或服務;
(c) 使用者所提供之廣告素材皆為真實且準確的;
(d) 使用者有權或被授權使用、銷售、推銷廣告素材,且遵循所有適用之法律;
(e) 任何廣告素材皆不含(1)違反或促進違反任何適用法律之詐欺性資訊;(2)詐欺、錯誤資訊或誘導;(3)電腦病毒、惡意軟體、間諜軟體、木馬程式、網路釣魚或其他可能破壞或迴避平台安全措施之惡意程式碼;(4)銷售或推銷虛假或偽造之產品或非法商業活動之訊息(包含內有隱藏費用之app或軟體);(5)任何侵害第三人權利之素材;或(6)可能為有害的、辱罵、色情或淫穢、為協、誹謗之素材;及
(f) 使用者擁有所有必要之權利以允許並在此授權Shopee於平台上使用、儲存、複製、修改、改造、重製、出版、展示、傳輸及發送廣告素材所需之一切權利。
9. 賠償義務
9.1 使用者賠償義務:使用者應賠償、辯護及讓Shopee及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管理人員及員工免於以下事由直接或間接所生之主張、法律訴求、損失、損害、責任、成本和費用(包括律師費和其他訴訟費用):(1)使用者違反合約或使用條款之約定;(2)使用者違反合約或使用條款下其所適用之任何法律規定;(3)因直播或任何廣告素材而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4)使用者之詐欺、過失或故意之不當行為。
9.2 程序:若發生如第9.1條之主張,Shopee將及時通知使用者並由使用者承擔並負責辯護該主張。惟Shopee仍有權另自費聘請律師參與訴訟並替其自身辯護。使用者得全權執行辯護、妥協、和解或就該主張為其它處置,但不得未經Shopee事前之書面同意即就該主張為任何會造成Shopee產生責任、履行義務或付款義務之處置或和解。若爭議雙方同意和解,除事先取得Shopee之書面同意外,使用者不得公開該和解結果。
10. 責任限制
10.1 免責聲明:所有Shopee及其關係企業及任何Shopee所提供之素材,皆是依”現況”提供。Shopee並不保證活動或廣告之成功、瀏覽量、銷售量或轉換率。使用者理解並同意Shopee並不能保證任何使用者或代表使用者所提供之素材不被竊取或濫用,且Shopee不就任何保全科技或程序之漏洞負責。
10.2 間接損失免責聲明:在任何情況下,與合約下之交易有關或因此所生之間接、偶然、特定、懲罰性或懲戒性之損失,包括利潤損失或業務損失,Shopee對使用者皆不負法律責任
10.3 責任上限:在任何情況下,Shopee或任何Shopee關係企業就與合約相關或因此所生之責任上限(包括保證聲明),無論管轄權或任何基於契約、侵權行為或其他之訴訟、主張,皆不超過該主張發生前12個月內Shopee自使用者所收取之費用之總和。
10.4 獨立風險分配:合約下約定責任限制或排除損害之條款,皆為合約雙方之風險分配。此風險分配為雙方談判之基本要素。此類條款相對於合約其他條款為可分割且獨立的,縱此類條款失去主要目的,合約其餘條款仍繼續有效適用。
最新修改日期: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