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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取件] 蝦皮全家物流交寄規範

「蝦皮購物全家物流交寄」服務條款:

「蝦皮購物全家物流交寄店配」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係由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稱「蝦皮」)及日翊文化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全家」)合作提供之服務,由全家對賣家提供貨物運送服務並與賣家成立運送契約,為蝦皮購物支援物流的寄件服務之一部分。賣家可自行選擇是否使用本服務。賣家應於使用本服務前詳細閱讀並同意本服務規範(包括附件「全家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若賣家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賣家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規範之所有約定內容。 

 

一、服務範圍

賣家接獲蝦皮系統之出貨通知後,應在備貨期限內於蝦皮平台申請寄件編號,並將銷售商品於指定時間內送至全家物流中心,全家物流中心完成驗收後,將商品配送至全家店鋪,再由蝦皮及全家通知買家至全家店鋪付款取貨。

 

二、出貨作業

  1. 商品限制:

A. 賣家配送商品不得為易碎、易腐、具污染性或危險性之商品,不得有違背法令及善良風俗之情事,不得為違禁品,且不得違反蝦皮服務條款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

B. 賣家配送商品需符合全家物流中心之材積規範(如下表),商品外觀最長之長度以50公分為限,如有超過,全家物流中心以「驗退」處理:

a. 材積規格:長+寬+高≦120cm(材積≦50cm*40cm*40cm),最長≦50cm,其他兩邊則需均≦40cm

b. 重量規格:重量<10公斤

c. 包裝規格:長方體紙箱or不透明塑膠破壞袋

  1. 商品包裝:

A. 賣家配送商品之包裝(不得裸露)需完整包覆,若因包裝不良,導致商品破損,其損失由賣家自行負擔。

B. 賣家配送之商品均需黏貼以雷射印表機列印之商品標籤及條碼,並需使用蝦皮平台提供之商品標籤檔案進行列印,如有不符,全家物流中心將以「驗退」處理。

C. 賣家如有商品搭贈贈品活動時,贈品應與正常商品一併完整包裝。

  1. 出貨確認:賣家必須於商品備貨天數期限內,至蝦皮平台進行申請出貨寄件編號作業。逾期未申請出貨寄件編號,蝦皮系統將會自動取消訂單。
  2. 全家物流中心交寄及驗收規範:

(1) 商品送達全家物流中心須依「全家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辦理。

(2) 交寄及驗收訂單商品之期限:

A. 已申請出貨寄件編號之商品,賣家應於次日起算四個全家工作日內(全家工作日:週一~週日,包括例假日,下同)每日的14點前將商品送達全家物流中心。

B. 未於上述可驗收時間內送達者,即為提前送達貨或延遲送達之商品,全家物流中心均將以「驗退」處理。

  1. 全家物流中心配送商品:

(1) 全家物流中心應於賣家交貨後,將完成驗收之商品於次日依序配送至指定全家店鋪。

(2) 全家物流中心配送商品至全家店鋪時間為每週一至週日(包括例假日),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由蝦皮與全家物流中心另行研議貨運時間。

(3) 若遇全家物流中心因作業之疏失而造成無法於預計期間內順利出貨到全家店鋪,蝦皮及全家將盡快排除此狀況。

  1. 異常處理:因賣家商品未能按時送達全家店鋪,並導致買家受有損害時,除有可歸責於全家物流中心或全家店鋪之事由外,概由賣家自行負責。

 

三、「驗退」、「刷退」作業

  1. 驗收失敗商品之處理(即「驗退」):若賣家配送至全家物流中心之商品未符合「全家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中之『商品規範』與『進貨作業規範』而致全家物流中心無法驗收,或未於全家物流中心可驗收訂單商品之時間內送達全家物流中心之商品,全家物流中心得以「驗退」處理,由蝦皮平台通知賣家取回該商品。
  2. 逾期未領商品之處理(即「刷退」):若買家於訂購之商品送達全家店鋪後,七日內未至該店鋪領(取)貨者,全家物流中心得以「刷退」處理,由蝦皮平台通知賣家取回該商品。
  3. 賣家應依雙方約定之退貨週期,至全家物流中心取回「驗退」或「刷退」之商品(以下簡稱退貨商品)。
  4. 針對退貨商品,賣家應與全家物流中心當面對點退貨箱數,賣家最遲每週需收取一次。
  5. 若賣家未依雙方約定之退貨週期或蝦皮平台通知之日期至全家物流中心收取退貨商品,全家物流中心得委由宅配公司將退貨商品送回賣家,並由賣家負擔相關費用;退貨商品數量如有差異,賣家需於3個全家工作日內向全家物流中心反應,除可歸責於全家物流中心外,應由賣家自行處理。

 

四、物流服務費及商品權利

  1. 全家物流交寄物流服務費:經全家物流中心驗收之商品,蝦皮會跟賣家收取每件商品新台幣(下同)45元(含稅)物流服務費,該費用將由買家支付予賣家之費用中扣除。如蝦皮基於單方考量而決定舉辦相關推廣活動時,則當時適用之物流服務費之收費標準將依蝦皮公告之活動辦法為準。
  2. 貨物配送期間,如因可歸責於全家物流中心之事由,發生商品毀損或遺失之情事,且該全家物流中心亦向蝦皮確認應由其負責賠償時,視同買家付款提貨,即賣家仍應支付蝦皮物流服務費,蝦皮仍應支付該商品扣除前述物流服務費之實際貨款予賣家,惟蝦皮每件商品最高之支付金額上限為該全家物流中心適用之賠償上限新台幣20,000元整(含稅)。
  3. 若贈品有破損瑕疵情況發生時,由賣家自負其責,概與蝦皮、全家物流中心、全家店鋪無涉。
  4. 賣家商品如違反第二條第1項、第2項、附件「全家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之『商品規範』以及蝦皮服務條款及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等規定,因此造成內容物及其他商品毀損,或致蝦皮或第三人權益受損者,應由賣家自行負責,並對蝦皮及第三人負完全賠償責任。
  5. 若因賣家商品本身之瑕疵或其他事由,致發生消費糾紛時,除有可歸責於全家物流中心或全家店鋪之事由外,應由賣家負責處理,概與蝦皮、全家物流中心或全家店鋪無涉。
  6. 買家取貨後,如因商品本身瑕疵、錯誤或其他事由,而要求退貨、退款或有其他請求或主張,應由賣家自行與買家協調及處理退貨退款事宜,蝦皮購物、全家均不代為處理該等退貨或退款等相關事宜。
  7. 若賣家當日透過蝦皮賣家中心傳送至全家物流中心之貨物資料與嗣後運送至全家物流中心之貨物數量不符時,應以賣家及全家物流中心實際驗收之商品數量為計算基準。反之,若全家物流中心當日於蝦皮賣家中心記錄之賣家退貨資料與日後全家物流中心實際退貨至賣家之貨物數量不符時,則亦以賣家及全家物流中心實際驗收之商品數量為計算基準。
  8. 除本服務規範另有規定外,若發現本服務配送之商品有毀損或遺失之情形時,使用本服務者得透過蝦皮購物提出申訴並檢附證明(例如:照片),並由全家判定責任歸屬及同意是否理賠。但前述之申訴應於取貨後的十四日內為之,否則視為放棄權利。

 

五、其他約定

  1. 賣家了解並同意開通本全家物流直寄服務後,不得再使用全家店到店交寄服務。
  2. 賣家如有違反本服務規範之情事,應負責處理解決一切衍生之事宜,並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若蝦皮因此受有損害,賣家應負賠償責任。
  3. 不可抗力條款:任一方若因天災、政府之命令、暴動、戰爭、罷工、火災、洪水、爆炸、法院命令、或任何非該當事人所得合理控制之事件而導致該當事人無法或遲延履行本服務規範要求之義務者,該方不負任何違約責任。
  4. 「全家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為本服務規範之附件,與本服務規範有同一之效力。
  5. 除本服務規範特別約定之事項外,於蝦皮平台公告的其他蝦皮政策(包括但不限於蝦皮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退款與退貨政策)及已簽署的蝦皮賣家合約條款內容,仍繼續適用。
  6. 蝦皮得透過在蝦皮購物平台公告並以APP推播、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賣家的方式修改本服務規範之內容。賣家於公布之修改版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服務的行為,應視為賣家同意該修改內容。
  7. 本服務規範之有效期間自蝦皮審核通過賣家申請本服務之日起,期限為一年。本服務規範屆滿前若任一方未以書面提出異議時,則本服務規範繼續有效。任一方得以30日前書面方式通知他方終止本服務規範,且對於本服務規範終止前已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不生影響。
  8. 本服務規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本服務規範如涉訟,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附件:全家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

 

壹、進貨作業規範

一、進貨時間

  1. 收發室進貨時間:每週一至週日(包括例假日)

A. 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由三方另行研議貨運時間。

  1. 時間:出貨日當天14點前(AM08:00~PM14:00)。

A. 廠商進貨商品送達前,需確保資料已拋送至系統,避免物流中心有商品無資料可驗收,無資料商品採直接驗退處理。

B. 廠商若無法於約定到貨時間內到貨,物流中心有權得以拒收。

二、進貨方式

  1. 廠商進入廠區,司機禁止穿脫鞋、嚼食檳榔、抽煙、拍照、攝錄影、亂扔垃圾、破壞廠內設備、態度不佳及不當使用拖板車,並需先至收發室遞交進貨單後方可進入。以上若未遵守者,商品一律不予以驗收。
  2. 遞交進貨單後由收發人員告知指定下貨碼頭,司機禁止變更及使用其它碼頭下貨。
  3. 司機下貨前,應在『大賣家到貨時間、數量對點表』上登記到貨時間、數量、司機名字。
  4. 進貨需由專業貨運機構或具備集貨轉送經驗之貨運商進貨送貨,以貨車載運,非專業貨運機構、貨運商及貨車以外之車輛均不得進入廠內送貨,不符合運送規範之車輛及送貨方式一律拒收。
  5. 點收方式採快速驗收,需將包裹擺放在棧板上,由貨運司機拉至指定位置。不可以散裝到貨,商品需以紙箱、麻布袋、膠籃裝保護,若因無使用指定方式保護而造成商品遺失、損壞,後果一律由供應商自行承擔。到倉點收以箱/袋/籃數為點收單位,而非以件數進行對點,
  6. 完成進貨點收作業後,司機需將油壓車及未使用完棧板放回指定位置擺放整齊。
  7. 司機在未經日翊同意下,嚴禁私自進入驗收區外的作業區域。
  8. 貨運離廠前需由收發人員點收完畢,蓋立收發驗收章後方可離廠。
  9. 若廠商對於進貨商品數量及明細有疑議時,得透過全家向物流中心申請調閱相關點收明細,以釐清商品流向,物流中心調閱廠進單據以廠進日後3個工作天內為限。
  10. 以上如有司機違反規則會立即告知,如司機不聽勸導,請蝦皮要求廠商改善。
  11. 賣家若發現進貨貨態異常,可於3個工作天內通知物流中心進行查核,確認差異後由物流中心負責賠償。

三、系統資料與商品

  1. 廠商進貨商品送達前,需確保資料已拋出,避免商品無法驗收出貨。
  2. 當物流中心驗收當日應進貨件數中約有10~15件為異常包裏時(例如:有貨無單、重複件、標籤資料錯誤…等),則不再繼續刷讀驗收,但已驗收的商品出貨,其餘廠退。
  3. 在物流中心驗收時間14:00後發現異常件時,物流中心將不繼續驗收,聯絡蝦皮通知廠商,賣家將依指定時間將商品載回。

四、標籤規範

  1. 標籤狀態

A. 每件商品包裝上只可有一張出貨標籤,若廠商需使用舊包裝外盒出貨,需將舊出貨標籤完全撕除。完全撕除的定義為包裝上任何一面不可有舊出貨標籤的條碼,配送編號、店名店號、以及取件人姓名的資料。有舊標籤等資料,以廠退處理。

B. 物流中心備有高感應的雷射條碼掃描設備,標籤條碼品質,以物流中心實際判讀作為基準,若發生物流中心無法刷讀視為條碼品質異常,但若廠商可舉證條碼無誤,則由三方另議之。

C. 出貨標籤需符合下列規格,否則商品不予驗收,以廠退處理:

  • 標籤:(1)使用附黏性標籤紙,妥善平整黏貼於商品包裝上;(2)使用無黏性標籤,需於標籤四個邊以透明膠帶固定標籤(不可黏貼到QRcode),以防止標籤於理貨/配送過程中,導致商品標籤脫落。
  • 標籤黏貼方式:(1)標籤條碼及QRcode請勿凹折;(2)請平貼於商品寬面;(3)請完整緊密貼合在商品包裝上,避免紙張破損或脫單;(4)標籤尺寸不可縮放,正確線上印單尺寸為:13*8cm;(5)商品尺寸需大於標籤面單(如商品尺寸小於標籤面單,請使用紙箱或破壞袋包裝,以保護商品);(6)黏貼時應維持包裝完整良好,以避免商品掉出短少。

D. 出貨標籤上,如發生下述狀況,商品不予驗收,以廠退處理:

  • 顏色過深、過淺、使用彩色(非黑色)或模糊不清、斷線、或其他因列印品質不佳導致物流中心無法刷讀者。
  • 條碼間距不可過密或是過疏,應依規範,不得任意改變比例。
  • 廠商裁切標籤位置超過標籤條碼本身。
  • 標籤濃度太高,線條不分明,線與線接連在一起。
  • 標籤未妥善黏貼,無法刷讀,例如標籤上覆蓋膠帶。
  • 條碼資料匯入錯誤,例如條碼中閒雜文字。
  • 貨運進貨時,標籤因噴墨淋濕或其他原因造成模糊不清無法刷讀。
  • 店名與店舖端(代收條碼)標籤不符者
  • 提貨人與訂單資料上提貨人不符者
  • 資料不完整(如店舖、提貨人、配送編號、店舖進/退日…等)

E. 標籤規格不符或異常而不予驗收商品之狀況發生時,以廠退處理。若廠商提出需物流中心協助,且經物流中心確認在可處理範圍內,將視處理異常發生之費用向廠商收取。

F. 標籤條碼列印品質以物流中心實際判讀作為基準,若發生物流中心無法刷讀則視為條碼品質異常,由物流中心保留發生異常之條碼以供賣家查核。若賣家可舉證條碼無誤,則由三方另議之。

五、禁止項目

  1. 同一配送編號僅接受一個包裹,嚴禁複製出貨標籤。
  2. 不同進貨日的商品需分別打包並清楚標示進貨日期。如發生不同進貨日混合進貨的狀況,則全部商品當日不予驗收,退還廠商。若因進貨日期標錯造成商品未於預定日出貨到店鋪,則廠商需自行負責,不可因此要求賠償。
  3. 一個包裹只有一張出貨標籤,若有兩張以上出貨標籤,以廠退處理。
  4. 商品若使用貨運單、託運單寄件,請於商品外加套一層包裝袋或紙箱,若與出貨標籤黏貼於同一層的包裝袋或紙箱,以廠退處理。

 

貳、退貨作業規範

一、退貨取件時間及退貨週期

  1. 退貨日:每週一至週五,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由三方另行研議領取退貨時間。
  2. 退貨時間:退貨日當天08:00~12:00、13:00~15:30。
  3. 廠商若無法於約定時間內到廠區取退貨,物流中心有權得以拒絕廠商收退。
  4. 物流中心處理廠退取件需請賣家需按照所選擇之退貨週期安排貨運前往物流中心取件,其餘時間恕不受理廠退取件作業。
  5. 廠商點收退貨,點收方式採快速驗收,點收箱數,不點收件數,而點收無誤,廠商在退貨單上簽名,將單據及商品攜出。
  6. 自取退貨的廠商,領取退貨時請告知物流中心母子廠商代號,以利廠商快速取得貨物。

二、退貨週期說明:

  1. 當日退(進貨時收隔日退):由蝦皮平台通知賣家收取廠退商品後,賣家送貨至物流中心之同時將廠退商品取回。
  2. 週退:由蝦皮平台通知賣家收取廠退商品後,賣家於每週固定取件日安排貨運前往取件。每週固定取件日如有變動將會於一週前告知賣家。
  3. 賣家若未在指定退貨週期或經通知後未於規定之時間內安排貨運前往取件則由物流中心以貨到付款方式送回賣家,到付皆以各家貨運牌價收費,詳細金額請賣家自行向各貨運查詢。

三、退貨方式

  1. 自行取貨:賣家依照退貨週期派貨運前往物流中心取件。
  2. 物流週退貨運排程:依照賣家至系統維護之退貨週期處理。

四、退貨週期

  1. 週退(每週一次-)→週一~週五
  2. 日退→隔日收退

五、退貨驗收

  1. 賣家收回後,應立即清點數量及明細,若發現差異,請於3個工作天內透過蝦皮申請調閱相關廠退明細,以釐清商品流向,物流中心調閱廠退單據以廠退日後3個工作天內為限。
  2. 若賣家收回後3天內未反應差異,事後發現差異則由賣家自行負責。

 

參、商品規範

一、商品及包裝

  1. 廠商應確保商品包裝外觀無異常破損,包裝(不得裸露)需完整包覆,如有異常之情形,物流中心得不予驗收,如因包裝問題造成內容物及其他商品毀損,或造成物流中心受有任何損失或致第三人權益受損,一概由廠商負完全賠償之責任。如因物品內溢出、滲出、或漏出任何液體或固體,又或者因物品包裝不當或物品本身種種因素,而導致其他物品的汙染或毀損。如於運送過程中,物品外包裝有破損、髒污、濕損等顯而易見之異常情形時,將有拆封物品檢查之權並得視物品實際狀況決定是否重新包裝後送至指定取件店。
  2. 商品特性

不得委託運送商品舉例如下:

a. 槍炮彈藥刀劍類等危險、違禁物品、有毒性物品。

b. 低溫類、生鮮蔬果(海鮮、水果、蔬菜、瓜類)及食品(餅乾、蛋捲、月餅、喜餅)等易碎及短效期商品(一個月內)。

c. 液體(易燃性、酒釀、鋁包飲料、中藥包等)。

d. 貴重3C類(含家電類、電腦、螢幕、相機、手機等精密儀器…)貨品。

e. 現金﹅票據或股票等有價證劵﹅票券(娛樂活動門票﹅交通車票等)或珠寶﹅古董﹅藝術品﹅貴金屬等貴重物品。

f. 信用卡、提款卡、標單或類似物品。

g. 遺骨、牌位、佛像等。

h. 狗、貓、小鳥、魚、烏龜、昆蟲等活體動物。

i. 時效性文件及證件類不得交寄,如合約、准考證、護照、機票、身分證、駕照、軍人證、健保卡、學生證、識別證、居留證﹅戶口民簿。

j. 不能再複製之圖、稿、卡帶、磁碟或其他同性質物品。

k. 逾期即失其效果或目的之節慶物品、訂婚結婚禮品、生日禮物、情人節禮物或其他同性質物品。

l. 煙火、油品、瓦斯瓶、稀釋劑等易燃、揮發、腐蝕性之物品、液體。

m. 有毒性物品。

n. 具危險性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之物品。

o. 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

若違反上述規定,發生任何問題廠商須負全責。

  1. 商品材積

A. 商品材積:長50公分、寬40公分、高40公分且重量於10公斤(含)以內為限。

B. 若商品不符以上條件,則商品無法配送,需退返廠商。

  1. 包裝方式

A. 商品必須有外包裝,不可裸露,不為透明包裝,且需上下平整並有明確可辨識之廠商識別名稱、購物網址、客服聯絡方式,如未使用者,該商品不予驗收。

B. 封口處需黏緊,如因包裝封口未黏緊,致商品露出,為確保商品安全及權責,避免後續爭議,該商品不予驗收。

C. 商品封口處,如未黏緊造成商品脫落遺失或損壞,由廠商自行負責。

D. 易碎物品(含玻璃物品或其他脆弱物料,流質及易於液化之物品,乾粉末類物品、等)不得寄送,惟若有非易碎但相類似之商品,廠商應特別注意並自行加強包裝,並應以業界交寄易碎品之包裝方式加強包裝(如下範例,惟並非範例所示商品得交寄),並於包裝外黏貼上「易碎品」標示警示作業及配送人員,若廠商交寄違禁品致運送過程中內容物有破損,由廠商自行負責。若其他商品因此受損或沾污,亦由造成廠商負責賠償。

a. 應裝入完全防漏之容器內。

  • 箱/罐蓋必須釘牢以不易鬆脫為準。
  • 瓶蓋、擠壓瓶嘴、等,需將瓶嘴處栓緊、不易鬆脫為準,並外加收縮膜,並避免瓶蓋破損造成液體外流。

b. 裝箱注意事項

  • 請以碎的報紙、保麗龍或任何緩衝材,覆蓋於箱子底處、四周、上方、等空隙處,讓每個單位的易碎品保持在最中央不晃動,以達最完善之保護。
  • 將該商品裝於特製之金屬、木質、強力塑膠質料或堅韌之硬紙板容器內

二、非全家標籤商品及無標籤商品處理方式

  1. 未領取之非全家標籤商品或無標籤商品,自進貨日隔日起保留15天,逾期將由物流中心執行拋棄作業,廠商及子廠商同意不對全家及蝦皮求償。
  2. 廠商得於前項15日期間內提供商品相關資料透過蝦皮向全家物流中心請求協助尋找,如找到商品,全家物流中心將委由宅配公司將商品送回賣家,並由賣家負擔因此所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全家物流中心尋找費及宅配運費)。

三、其他:未盡項目,由物流中心與管理單位共同商議處理方式,作為後續規範增修的內容。

 

 

 

最新修改日期: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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