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購物全家冷凍物流上收」服務條款:
「蝦皮購物全家冷凍物流上收店配」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係由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稱「蝦皮」)及日翊文化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全家」)合作提供之服務,由全家對賣家提供冷凍貨物運送服務並與賣家成立運送契約,為蝦皮購物支援冷凍物流的寄件服務之一部分。賣家可自行選擇是否使用本服務。賣家應於使用本服務前詳細閱讀並同意本服務規範(包括附件「全家冷凍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若賣家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賣家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規範之所有約定內容。
一、服務範圍
賣家接獲蝦皮系統之出貨通知後,應在備貨期限內於蝦皮平台申請寄件編號,並將銷售冷凍商品於指定時間內妥善包裝完成,由全家冷凍物流中心進行上收並完成驗收後,將冷凍商品配送至全家店鋪,再由蝦皮及全家通知買家至全家店鋪付款取貨。
二、出貨作業
(1) 賣家配送商品不得為易碎、易腐、具污染性或危險性之商品,不得有違背法令及善良風俗之情事,不得為違禁品,且不得違反蝦皮服務條款及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
(2) 賣家配送商品需符合全家冷凍物流中心之材積規範(如下表),商品外觀最長之長度以45公分為限,如有超過,全家冷凍物流中心以「驗退」處理:
A. 材積規格:長+寬+高≦105cm(材積≦45cm*30cm*30cm),最長≦45cm,其他兩邊則需均≦30cm
B. 重量規格:重量<10公斤
C. 包裝規格:紙箱
D. 冷凍商品溫度標準:溫度≦-12℃
(1) 賣家配送商品之包裝(不得裸露)需完整包覆,若因包裝不良,導致商品破損,其損失由賣家自行負擔。
(2) 賣家配送之商品均需黏貼以雷射印表機列印之防水商品標籤及條碼,並需使用蝦皮平台提供之商品標籤檔案進行列印,如有不符,全家冷凍物流中心將以「驗退」處理。
(3) 賣家如有商品搭贈贈品活動時,贈品應與正常商品一併完整包裝。
(1) 冷凍商品由全家冷凍物流中心上收並須依「全家冷凍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辦理。
(2) 上收及驗收訂單商品之期限:
A. 已申請出貨寄件編號之冷凍商品,賣家需將商品包裝完成,全家將於1-3個工作天內前往收貨並進行驗收。
B. 未於上述全家收貨時間內交付者即為延遲交付之商品,全家冷凍物流中心將拒收或以「驗退」處理。
(1) 全家冷凍物流中心應於賣家交貨後,將完成驗收之商品於次日依序配送至指定全家店鋪。
(2) 全家冷凍物流中心配送冷凍商品至全家店鋪時間為每週一至週六(包括例假日),如遇舊曆年、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則由蝦皮與全家冷凍物流中心另行研議貨運時間。
(3) 若遇全家冷凍物流中心因作業之疏失而造成無法於預計期間內順利出貨到全家店鋪,蝦皮及全家將盡快排除此狀況。
三、「驗退」、「刷退」作業
四、物流服務費及商品權利
五、其他約定
附件:全家冷凍物流中心進退貨規範
壹、冷凍上收作業規範
一、冷凍上收開通步驟:
二、場勘相關注意事項:
三、冷凍物流上收服務時間
(1) 部分非當日收貨地區,順延一日,全家冷凍物流中心將視賣家出貨地址保有調整上收時間之權利。
(2) 賣家商品完成收貨前,需確保資料已拋送至系統,避免全家冷凍物流中心有商品卻無資料可驗收,無資料商品將以驗退處理。
(3) 廠商若無法於約定收貨時間內出貨完成,全家冷凍物流中心有權得以拒收或驗退。
四、冷凍物流上收方式
(1)由賣家自行拉貨至指定收貨地址,賣家列印對點表與運務士點交件數,以件數進行對點。對點簽收後雙方各持一聯,對點表資料紀錄應保留2個月,以於件數點交異常時作為佐證。
(2)若賣家對於收貨商品數量及明細有疑議時,須提供對點表,並透過全家店舖向全家冷凍物流中心申請調閱相關點收明細,以釐清商品流向。向全家冷凍物流中心調閱廠進單據以收貨日後3個工作天內為限。
五、系統資料與商品
六、標籤規範
(1) 每件商品包裝上只可有一張出貨標籤,若賣家需使用舊包裝外盒出貨,需將舊出貨標籤完全撕除。完全撕除的定義為包裝上任何一面不可有舊出貨標籤的條碼,配送編號、店名店號、以及取件人姓名的資料。有舊標籤等資料,將以驗退處理。
(2) 全家冷凍物流中心備有高感應的雷射條碼掃描設備,標籤條碼品質,以全家冷凍物流中心實際判讀作為基準,若發生全家冷凍物流中心無法刷讀視為條碼品質異常將以驗退處理,但若賣家可舉證條碼無誤,則由三方另議之。
(3) 出貨標籤上,如發生下述狀況,商品不予驗收以驗退退處理:
● 標籤未做防水處理。
● 顏色過深、過淺、使用彩色(非黑色)或模糊不清、斷線、或其他因列印品質不佳導致全家冷凍物流中心無法刷讀者。
● 條碼間距未依規範比例,過密或是過疏。
● 賣家裁切標籤位置超過標籤條碼本身。
● 標籤濃度太高,線條不分明,線與線接連在一起。
● 標籤未妥善黏貼,無法刷讀,例如標籤上覆蓋膠帶。
● 條碼資料匯入錯誤,例如條碼中閒雜文字。
● 標籤因噴墨淋濕或其他原因造成模糊不清無法刷讀。
● 店名與店舖端(代收條碼)標籤不符者
● 提貨人與訂單資料上提貨人不符者
● 資料不完整(如店舖、提貨人、配送編號、店舖進/退日…等)
(4) 上述異常狀況發生時,商品不予驗收,以驗退處理。若賣家提出協助需求且經全家冷凍物流中心確認在可處理範圍內,將協助處理並視處理異常發生之費用向賣家另外收費。
(5) 標籤條碼列印品質以全家冷凍物流中心實際判讀作為基準,若發生全家冷凍物流中心無法刷讀則視為條碼品質異常,由全家冷凍物流中心保留發生異常之條碼以供賣家查核。若賣家可舉證條碼無誤,則由三方另議之。
七、禁止項目
貳、退貨作業規範
一、退貨取件時間及退貨週期
二、退貨週期以及退貨方式說明:
全家冷凍物流中心處理退回貨件時,最遲應於一週內退回賣家場勘時之指定退貨地址。
三、退貨驗收
參、冷凍商品規範
一、商品及包裝
不得委託運送商品舉例如下:
(1) 槍炮彈藥刀劍類等危險、違禁物品、有毒性物品。
(2) 現金、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或珠寶、古董、藝術品、金飾、鑽石等貴重物。
(3) 信用卡、提款卡、標單或類似物品。
(4) 遺骨、牌位、佛像或狗、貓、小鳥等寵物。
(5) 時效性文件及證件類:諸如准考證、護照、機票類等。
(6) 不能再複製之圖、稿、卡帶、磁碟或其他同性質之物品等。
(7) 煙火、油品、瓦斯瓶、稀釋劑等易燃、揮發、腐蝕性物品。
(8) 易碎物品(例如玻璃器皿、瓶裝酒)、3C物品(例如電腦、螢幕、手機、相機)。
(9) 具危險性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之物品。。
(10) 榴槤、鹹魚等會散發特殊氣味,無以密封包裝之物品。
(11) 血液、尿液等檢體恐污染其他貨件之物品
(12) 寄送物品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限少於7日,並於正常冷凍保存狀態下仍容易變質、腐壞、損毀及功能喪失等貨品。
(13) 冷藏類貨品。
(14) 未進行預冷之低溫貨品。(冷凍物品(-18°C以下)須事先預冷12小時以上)
(15) 其他經乙方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
(16) 託運商品價值超過新台幣5,000元者。
(17) 冰淇淋、冰棒及蛋糕(未裝飾的起士蛋糕除外)、母奶等需以特殊品溫儲存或容易變質變形之物品。
(18) 有毒性物品。
(19) 逾期即失其效果或目的之節慶物品、訂婚結婚禮品、生日禮物、情人節禮物或其他同性質物品。
(20) 低溫類、生鮮蔬果(海鮮、水果、蔬菜、瓜類)及食品(餅乾、蛋捲、月餅、喜餅)等易碎及短效期商品(一個月內)。
(21) 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
若違反上述規定,由賣家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1) 商品材積:長45公分、寬30公分、高30公分且重量於10公斤(含)以內為限。
(2) 若商品不符以上條件,則商品無法配送將退回賣家。
(1) 商品外包裝必須使用紙箱,不可使用保麗龍箱、不可使用破壞袋,不可有束繩且不可併箱,不可裸露,不為透明包裝,且需上下平整並有明確可辨識之廠商識別名稱、購物網址、客服聯絡方式,如未使用者,該商品不予驗收。
(2) 封口處需黏緊,如因包裝封口未黏緊,致商品露出,為確保商品安全及權責,避免後續爭議,該商品不予驗收。
(3) 商品封口處,如未黏緊造成商品脫落遺失或損壞,由賣家自行負責。
(4) 易碎物品(含玻璃物品或其他脆弱物料,流質及易於液化之物品,乾粉末類物品、等)不得寄送,惟若有非易碎但相類似之商品,賣家應特別注意並自行加強包裝,並應以類業界上收易碎品之包裝方式加強包裝,並於包裝外黏貼上「易碎品」標示警示作業及配送人員,若賣家上收違禁品致運送過程中內容物有破損,由賣家自行負責。若其他商品因此受損或沾污,亦由造成賣家負責賠償。
A. 應裝入完全防漏之容器內。
● 箱/罐蓋必須釘牢以不易鬆脫為準。
● 瓶蓋、擠壓瓶嘴、等,需將瓶嘴處栓緊、不易鬆脫為準,並外加收縮膜,並避免瓶蓋破損造成液體外流。
B. 裝箱注意事項
● 請以碎的報紙、填充保麗龍或任何緩衝材,覆蓋於箱子底處、四周、上方、等空隙處,讓每個單位的易碎品保持在最中央不晃動,以達最完善之保護。
● 將該商品裝於特製之金屬、木質、強力塑膠質料或堅韌之硬紙板容器內
二、非全家標籤商品及無標籤商品處理方式
三、其他:未盡項目,由全家冷凍物流中心做合理判定後處理。
最新修改日期:2023年8月15日